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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 [讨论]多年的困惑终于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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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2007 10:33: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center><h4>超出1600元无法领取加班费 劳资政将检讨雇佣法令 </h4></center><!--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370" align="left" border="0"><tbody><tr><td><p><iframe marginwidth="0" marginheight="0" src="http://www.zaobao.com.sg/iframes/ads/imu_A.html" frameborder="0" width="360" scrolling="no" height="355"></iframe></p></td></tr></tbody></table><!--Element not supported - Type: 8 Name: #comment-->● 林慧慧 <p>他们虽然不算蓝领工人,但也不到执行人员的级别。越来越多原本应该有资格向雇主申请加班费的中级行政或技术人员和督工级工友,因为收入稍微超出1600元的水平,而失去向雇主索讨这笔额外收入的权利。 </p><p>  随着我国生活水平提高、全职员工的收入整体上获得提升,工会领袖呼吁政府尽快检讨雇佣法令(Employment Act)中非劳作员工(non-manual employees)的1600元收入顶限限制,以确保这条法令不会因为所能保护的员工人数大幅减少,而失去它应有的代表性。 </p><p>  据本报得到的可靠消息,人力部计划与代表工友的全国职工总会以及资方等劳资政三方代表成立一个委员会,负责检讨这项法令。 </p><p>  人力部发言人在受询时不愿证实这项消息。发言人只愿透露:“人力部会针对各项雇佣法令的适用性,定期咨询劳资双方代表的意见,以评估是否需要进行检讨。” </p><p>  在10月底结束的职总全国代表大会上,就有不少工会领袖就这个课题进行了激烈的讨论;他们希望政府能调高法令中对非劳作员工设下的收入顶限,以避免法令成为雇主剥削员工加班费的“武器”。 </p><p>  职工总会工业关系署署长詹惠凤也在最近的《职总周报》中声援工会领袖的这项呼吁,并以实际调查数据说明这项已经有12年没有修订的法令,如何“不合时宜”。 </p><p>  詹惠凤也是官委议员。她在接受本报访问时指出,人力部上一次修订雇佣法令是在1995年,从当时到现在的这段期间,本地劳动队伍的人口结构已经起了很大的变化。 </p><p>  她以调查数据指出,在2001年,月入不到1600元者大约占劳动人口的52%。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工资普遍上升,这个群体的比例目前已经下滑到37%。 </p><p>  人力部日前公布的劳动人口调查结果,也为她的论点提供依据。当局的调查显示,本地有191万8100名劳动人口,全职员工中有半数月入超过2030元的中位收入水平。</p><p>詹惠凤指出:“(法令)从保护一半劳动人口,到目前只涵盖三分之一,现在是政府检讨雇佣法令的时候了。”她认为,一个适当的顶限可以是2030元这个中位收入水平。</p>
发表于 4-12-2007 13:09: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p>超出1600元无法领取加班费 劳资政将检讨雇佣法令 </p><p>什么困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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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2007 17:32: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加坡政府真的是应该检讨了,我们来新,拿个SP,(给个1800 ,再扣人头税50块,就美其名曰"行政人员"了)&nbsp;。什么津贴都没有,加班还没有加班费。简直就是廉价劳动力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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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07 10:41: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LS,那是公司的问题....</p><p>如果自己觉得超过这个价钱,完全可以去证明自己... 没必要抱怨政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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