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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国外驾照的英国籍青年史迪文,在沪驾车导致一名老人受伤。因史迪文没有在中国考取驾照,法院认定他属于“无证驾驶”,依法判决他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p></p><div align="center"><a href="http://www.mycar168.com/upload/200711/2007111317336899.jpg" target="_blank"></a></div><p></p><p> 今年3月10日,史迪文在没有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情况下,开一辆小客车在上海一个居民小区内行驶,碰擦到正在行走的75岁老妪周某,导致周某多处骨折入院治疗。交警部门对这起交通事故进行认定,由史迪文负事故全责。 </p><p> 承办本案的法官表示,随着我国开放力度加大,越来越多的外国人士来到我国就业谋职,而其中一部分人员在国外已获得车辆驾驶执照,但拥有国外驾照不等于就能在我国驾驶车辆。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均有明确规定。法官表示,史迪文仅持有外国驾照而没有我国驾照,在我国境内开车行驶属于无证驾驶。而无证驾驶所引发的交通事故,驾驶人需承担事故全责。</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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