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樱花透</i>在2008-4-15 9:36:00的发言:</b><br/>
<p>看见你的这份帖子,心里热乎乎的,如果有更多向您这样的好心人,当初我就不会让人家骗去7万元办的陪读,我是通过一个朋友认识这个办理陪读的人叫<font color="#ff0000">吴万燕,</font>开始她说5万就可以,可是到了新加坡办理孩子入小学时又要了2万说是人情费。虽然知道她多收了我们那麽多钱,也没有办法。一个是我们不懂另一个是孩子马上要开学了。不交她说就上不了学。虽然很气氛,可刚到新加坡是了人家一亩三分地了,只能</p>
<p>任人宰割。我们好几个人。都让她骗了。太黑心了。。。</p></div>
<p>这个骗子在哪里?被骗的人你都认识吗?你们可以联名告他诈骗(你一个人的数字亦足以,但是人多证据会更充足,影响面更大)。就你说的数字已经达到诈骗数字了。虽然他帮你们办了陪读,但是收你们这些费用也足以构成犯罪。不用请律师,自己去翻一下诈骗的法律书籍和反暴利的条款。</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4-16 8:38:10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