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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根据国内的个人所得税法,在中国境外工作的,如果在境外交的个税低于中国交的个税,则需要在中国补交差额。</p><p>此外,在境外工作的,不管收入多少,都需要报税。 </p><p>按照上面的要求,大家在这个工作,不管是EP,DP,WP还是PR,看来都需要报税,而且还要补交差额,新加坡的税低,肯定比国内低。</p><p>大家都是怎么做的,保税了吗?补交差额了?政府不会给我们秋后算账吧?</p><p>此外,在国内去年收入超过12w的话,大家有没有报税阿?</p><p><a href="http://finance.sina.com.cn/g/20080222/10524535965.shtml">http://finance.sina.com.cn/g/20080222/10524535965.shtml</a></p><p>第三十六条 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p><p>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p><p> (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p><p>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p><p> (四)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p><p>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p><p>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p><p> 纳税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地点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p><p>第六条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居住一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居住超过五年的个人,从第六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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