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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我跟我先生想一起递交材料(分别申请,不是DPR),因为听说这样会比较快.</p><p>现在的情况是,我先生公司的雇主表格已经拿到了,他下周要出差了所以急着交材料.</p><p>而我公司的雇主表格还没有拿到,我们这里不用自己跑腿,表格给HR填,但是HR的动作真的是很慢.</p><p>我自己的情况是,在国立大学做研究员,EP去年11月拿到.</p><p>我听我朋友说,如果夫妻一起递材料,没有雇主表格也行.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可行.</p><p>现在很犹豫要不要一起去,老公开玩笑说一起去可以省一趟出租车钱,哈哈哈...交了被拒还有机会,就是拖时间.</p><p>请有经验的同学们给点意见?</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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