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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春梦了无痕

[职场] 如此盘剥外劳,良心何在?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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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4-2008 12:14: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说的是啊,人家已经告诉你了,你要来做外劳</p><p>我就要剥削你</p><p>可是架不住被剥削者说这三个字 :</p><p><font color="#ff0033">&nbsp;我愿意</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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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4-2008 10:28: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新加坡也算个金字招牌&nbsp;,新加坡有芽笼的"给浪",算是金子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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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08 13:26: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流浪骑士</i>在2008-4-7 16:53:00的发言:</b><br/>
<p>搞不懂一个个都抢着出来干什么</p>
<p>造成现在新加坡房子都这么贵</p></div>
<p>很同意!!</p>
<p>&nbsp;</p>
<p>其实这也不是单方面造成的,另一方中介也有很大关系。</p>
<p>还有,国内的人抢着要来,盲目的崇洋</p>
<p>如果过来只是做低等的苦力工人还不如在家安安稳稳的做,不用离乡背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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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08 10:27: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古林小吃美食</i>在2008-4-9 14:17:00的发言:</b><br/>
<p>噢,我指的是那个能干满两年的wp来说的</p>
<p>交了钱2个月给解雇的这个就是骗人了 </p>
<p></p></div>
<p>LZ转贴的是后者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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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4-2008 18:52: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table align="center" border="0" cellpadding="0" cellspacing="0" width="968"><tbody><tr>
<td background="http://www.zaobao.com/img/common/cur_left01_bg.gif" valign="top" width="3"><br/></td>
<td bgcolor="#ffffff" valign="top" width="655"><!--display location-->
<table align="center" border="0" cellpadding="0" cellspacing="0" width="100%">
<tbody>
<tr>
<td class="tag" height="26" valign="center"><img src="http://www.zaobao.com/img/common/zao.gif" height="15" hspace="2" width="15"/> <a class="tag" href="http://www.zaobao.com/">首页</a>&nbsp;&gt;&gt; <a class="tag" href="http://www.zaobao.com/#xinwen">新闻</a>&nbsp;&gt;&gt; <a class="tag" href="http://www.zaobao.com/sp/sp.shtml">新加坡</a> </td></tr></tbody></table></td></tr></tbody></table><p class="title" align="center">雇外劳拿回扣是否合法? 议员与公民组织吁政府表态</p>
<p class="small" align="center">(2008-04-09)</p><p style="text-align: left;" class="small"><br/></p><div style="text-align: center;">● 林慧慧
</div><p>  雇主聘请外劳有回扣拿的现象已引起议员和公民组织的关注,吁请人力部针对雇主拿外劳回扣的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表态,以便向雇主和中介发出明确信号,说明这种剥削外劳的手段是不容许的。
</p><p>  工运议员哈莉玛接受本报访问时指出,政府当初制定政策,向雇主征收劳工税的目的就是为了抬高聘请外劳的门槛,让本地员工在就业市场上享有一定优势。
</p><p>  她指出,如今劳工市场上出现的这种“回扣”交易,明显已经违背了这项政策的原则,因为那些领取数千元“回扣”的雇主现在甚至能“免费”雇用外劳数个月以至一年,在这样的情况下,雇主更不会考虑聘请本地员工。
</p><p>  哈莉玛也是全国职工总会副秘书长,她认为市场上这种剥削外劳、让雇主中介得利的行为“非常不合理”,因为这等于是在“榨干这些借了大笔钱出国讨生活的外籍劳工”。
</p><p>  《联合早报》过去一个星期陆续报道,不少劳务中介为吸引雇主聘用他们代理的外籍员工而给雇主提供“回扣”作为奖励的现象。雇主每聘用一名外劳,中介就会给予2000元到3000元“回扣”,而这笔奖励往往来自这些外劳支付的介绍费。
</p><p>十多年前已有此现象
</p><p>  由于这种请外劳有回扣拿的乱象早在十多年前、建筑业鼎盛时期就已出现,而这股歪风似乎一直都没有遭到当局采取行动遏制,一些受访雇主甚至认为这是受到当局默许的,有人还以为只要把“回扣”记录在账目里头就不算违法。
</p><p>  就因为有这些误解,哈莉玛认为:“(对于这种行为)人力部的立场绝对不能含糊,当局应该明确表明这种交易是不被容许的。”
</p><p>  据了解,一般中国籍员工要是通过劳务中介申请到新加坡工作,通常都要支付大约3万人民币(大约是6000新元)的介绍费,这还不包括飞来新加坡的机票。</p>专门照顾落难外籍工人的公民组织“温情之家”(Humanitarian Organization for Migration
Economics,简称HOME)执行理事长范国瀚指出,虽然说外籍劳工支付多少介绍费纯属他与中介和雇主之间的私人协议,但随着市场上出现这种乱象,政府或许不应该继续单纯让市场力量来规范业者,因为毕竟在雇主、中介和外劳三方之间,外劳往往是最没有议价能力的弱势群体。
<p>  范国瀚认为,外劳输出国和我国之间的政府或许应制定某种双边协议,在介绍费方面设定一个顶限,或者拟定一份划一的雇约,以保障这些低薪外籍劳工的工资和福利。
</p><p>  每月都至少有30到40名来自印度、孟加拉和中国的外劳上温情之家求助,原因包括被雇主拖欠薪水。范国瀚指出,这些外劳大多都支付介于5000元到一万元的介绍费来本地工作,“要是部分介绍费给了雇主当‘回扣’也不出奇。”
</p><p>  不过,范国瀚也指出,除了依靠政府采取管制措施,雇主和中介其实应该负起更大的责任,提升他们的道德和专业标准。
</p><p>  他建议全国雇主联合会(SNEF)或相关劳工中介协会之类的组织,自行为业者制定行为守则(code of conduct),加强业内的自我管制。
</p><p>  哈莉玛也赞同这个建议。她认为除了由当局提醒中介不得给雇主提供“回扣”,全国雇主联合会和新加坡工商联合总会(SBF)也应该教育会员,促请会员拒领回扣,从源头遏制这股不良风气。</p><p class="small" align="center"><br/></p><!-- /ssi/slice/imugroup01.shtml -->
<table border="0" cellpadding="9" cellspacing="0" width="100%"><tbody><tr><td class="text" width="100%"><style type="text/c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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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rder: 1px solid #9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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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nt-family: Arial,"宋体";
  font-size: 12px;
  font-weight: bold;
  color: #990000;
}
</style>
<br/></td></tr></tbody></table>&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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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2008 12:08: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个人认为新出台的法规应该在惩罚上针对雇主...</p>
<p>中介这种低阶公司惩罚是没用的,花个$650可以注册10间公司给你慢慢关...</p>
<p>能雇佣wp/sp都是要具有一定企业标准,他们在没有暗道利益的情况下,才会认真挑选更好的中介和雇员,也不会出现来新无工的诈骗案...</p>
<p>这和雇佣非法劳工主要惩罚对象是雇主是一致的...</p>
<p>虽然回扣没有证明文件,不过政府调查员调查这种案件应该是轻而易举的事....</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4-11 12:08:3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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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2008 11:40: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这事情闹得这么久,mom大概也在考虑怎么应付...</p>
<p>虽然据说合法涉外权劳务中介公司只有20多家... 不过这并不容易控制... </p>
<p>说实话那点儿手续,这里随便挑个有经验的个人就可以了...</p>
<p>中介的核心其实就是在做企业关系,其他都不太重要....但因为门槛过低,所以想要有优势只好用这种不正当竞争手段.... </p>
<p>到头来受害的还是劳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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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1-4-2008 19:27: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img src="http://www.zaobao.com/img/common/zao.gif" height="15" hspace="2" width="15"/>
<a class="tag" href="http://www.zaobao.com/">首页</a>&nbsp;&gt;&gt; <a class="tag" href="http://www.zaobao.com/#xinwen">新闻</a>&nbsp;&gt;&gt; <a class="tag" href="http://www.zaobao.com/sp/sp.shtml">新加坡</a> <br/>(2008-04-11)<br/>● 林慧慧
<p>  人力部向雇主和劳务中介发出严厉警告,一旦发现他们从外籍劳工身上获取任何“回扣”,不仅是劳务中介的营业执照将被撤销,雇主也会被提控。而违例的雇主日后将被严禁聘用外籍劳工。
</p><p>雇主有责任照顾外国劳工
</p><p>  人力部在回答本报的询问时强调,利用工作准证聘用外籍劳工的雇主有责任照顾这些劳工,这包括承担每月需支付的外籍劳工税。
</p><p>  发言人说:“雇主不许把这笔劳工税费用转嫁给劳工。人力部会严厉对付那些涉及剥削劳工行为的雇主、中介或劳务代理。”
</p><p>  本报过去一个星期来,报道了市面上出现雇主通过中介聘请外劳时,中介给予雇主回扣的现象。人力部昨天阐明当局对这些乱象的立场,也对雇主索取回扣是否合法做出明确表态。
</p><p>  发言人告诉本报:“要是雇主索取‘回扣’涉及贪污行为,人力部将把案件转交贪污调查局(CPIB)做进一步调查。”
</p><p>  当局也吁请公众举报那些提供“回扣”的劳务中介以及索取这类“奖励”的雇主,有这类消息者可拨电通知当局。
</p><p>  据本报了解,雇主聘请外劳有回扣拿的现象早在十几年前就浮现,在建筑业尤其猖獗。随着人力部去年放宽条例让服务业业者聘用中国籍劳工,这种给雇主提供回扣的恶习也开始渗透餐饮业。
</p><p>  劳务中介行业竞争激烈,不少劳务中介为吸引雇主聘用他们代理的外籍劳工,而给雇主提供“回扣”作为奖励。这笔奖励往往来自这些外劳支付的介绍费。按目前的“行情”,雇主每聘用一名外劳,中介就会从介绍费中拨出2000元到3000元做为给雇主的“回扣”。</p>雇主联合会:谴责剥削外劳
<p>提醒会员不要涉足违法行为
</p><p>  全国雇主联合会(SNEF)秘书长高元杰也谴责这种剥削外籍劳工的行为。他昨天受访时透露,雇主联合会正在草拟一份说明,准备分发给属下会员,提醒他们不要涉足这种违法的行为。
</p><p>  高元杰也指出,他们日后在给会员主办有关聘请外籍劳工的讲解会时,必将把这个情况也列为议题,以便向会员展开宣导工作。
</p><p>  雇主领取“回扣”的现象已经引起广泛关注,本报过去几天不单接获不少遭到剥削中国籍员工的电话,也接到一些雇主来电揭发一些不法中介的陋习。
</p><p>  处理劳务纠纷、工伤索赔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何进才告诉本报,雇主和中介从外劳身上获取回扣的情况十分普遍,有些外劳无法一次过偿还中介要求的巨额介绍费,就透过让中介从每月工资中扣除的方式付款。
</p><p>“出现中国人坑中国人局面”
</p><p>  何进才律师说,虽然中国方面已经规定当地的劳务中介在向劳工征收介绍费时,不能超过一个数额,但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中方劳务中介就会跟已经在本地获得永久居留权的中国人勾结,让那些受教育不高的劳工在抵新之后,另外缴交一笔介绍费给“这里的中介”,形成中国人坑中国人的局面。
</p><p>  而中介为吸引雇主通过他们聘请劳工,就会把部分介绍费以“回扣”方式分给雇主。何进才指出,无奈的是,他也无法帮这些外劳向雇主索回这笔“回扣”。他说,“没有证据证明雇主拿了这笔钱,雇主大可以否认有这回事,在法律上我们也拿他没办法。”</p>&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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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08 00:38: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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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4-2008 16:34: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算不上诈骗。收回扣不对,但关门是没有法律保证一定不可以关门大吉的。小骗法律很难管。你自己找信誉不好的店家,就必须准备承担风险<br/><br/>法律很严。新加坡政府想管的就很严(主要是打屁股这个给人印象),否则,一般。这样好,社会比较有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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