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狮城论坛

返回列表 发帖 付费广告
查看: 1458|回复: 7

[狮城水库] 新加坡一个房屋中介骗子被抓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2-6-2008 17:58: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tbody>
<tr>
<td>
<div id="textstyle_1" style="FONT-SIZE: 9pt; OVERFLOW: hidden; WORD-BREAK: break-all; TEXT-INDENT: 24px; WORD-WRAP: break-word">
<div class="first_body_right"><a href="http://love.sgchinese.com/" target="_blank"><font color="#ff0000">狮城交友</font><br/>全新改版<br/>认识更多新朋友</a></div>过去两个月,至少有11人落入租房骗局,被骗取介于150元与3000元的款额,总数至少8250元。但涉嫌骗取房租定金的男子已在前天落网。
<p>  嫌犯是46岁无业印族男子。根据身份证记录,他居住在联邦通道第95座组屋三房式单位,也就是他谎称要出租的单位。
<p>  根据警方透露的案情,嫌犯通过房屋经纪和报章广告行骗,与租客初次见面时,交出身份证和组屋杂费册复印本,以及房屋钥匙,谈妥租约后要求租客付定金。租客以有副本为证,不疑有他。
<p>  嫌犯接着以办理急事为借口,无法陪租客去看房子,但声称他的兄弟在家,租客可自行去查看。但租客到所租赁的单位查看时,发现钥匙是假的,又联络不上嫌犯,方知上当。
<p>  金文泰警署署长黄耀文副助理警察总监昨日在记者会上说,嫌犯的洽谈租约的地点不一,但一般上选择离联邦通道住家较远的地方,让租客无法立刻查看房子,他拿了钱后也可以轻易逃之夭夭。
<p>  嫌犯使用同样的电话联络号码,不过和不同租客接洽时用不同的洋名。
<p>  受害者包括本地与外籍人。
<p>  警方在今年4月3日接到第一个受害者报案,又在接下来两周接到类似案例,因此金文泰警署查案人员开始部署及搜集线索。据知,嫌犯已不住在联邦通道第95座组屋。</p>
<p>&nbsp;</p>
<p>刘金标(36岁,室内设计师)是受害者之一。他受访时说:“我是在星期一(本月9日)看了报章广告后打电话给房东(嫌犯)。接听电话的人自称是房东兄弟,并说会转告房东回电。” </p>
<p>  “房东后来回电,但声称他在西部工作,因此约我在裕廊见面。谈妥租金1300元后,他要求我付300元定金。我看了他的身份证、公积金等证件副本后觉得没有问题,加上他不时谈起他的邻居,所以我并未起疑。”
<p>  刘金标当天下午3时30分左右来到所要租住的单位,赫然发现房东提供的钥匙无法打开铁门。他推开没锁上的木门,发现屋里空无一物,并非房东所形容的家具齐全。他不甘被骗,马上报警。
<p>  仅隔一天,嫌犯重施故伎,但也许是上得山多终遇虎,下手的对象刚好是刘金标的女同事。他发现同事也遇到同一个“房东”后,通知警方。
<p>  前天傍晚7时左右,在长堤坊埋伏的警探乘嫌犯与刘金标的同事会面时,将他逮捕,并从他身上搜获一本组屋杂费册及钥匙。
<p>  除了租客,房屋经纪汪明财(47岁)也是受害者。嫌犯上周四(本月5日)拨电请他帮忙找租客,并约他在加冷面谈。他当晚8时30分左右带顾客去看房子,才发现上当,被骗走150元定金。对方原本开价500元。 
<p>  警方吁请遇到类似骗局的公众立刻报警,制止不法之徒继续行骗。警方相信嫌犯还有一个同伙,目前正加紧追缉。
<p>  嫌犯今天被控欺骗罪,如果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7年,也可被罚款。</p></div></td></tr></tbody></table>
发表于 12-6-2008 18:30: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em23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2-6-2008 20:02: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真的 <br/>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2-6-2008 20:44: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有权保持沉默,你所说的每句话都会成为成堂正公~<br/>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3-6-2008 11:45: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 房东 行骗,,,有个中介也被骗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3-6-2008 17:36: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抓的好[em5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3-6-2008 17:44: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m5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9-4-2009 15:55:1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活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小程序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