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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底来新加坡,找了个工作做了一个月,EP,辞了,公司效率极高,当天cancel EP,我在第六天去MOM把绿卡交了签证割了,只给发了个两个礼拜的SOCIAL VISIT PASS。因为有EPEC, 就同时申请返回之前的一年LONG TERM svp, 然后收到一个公司offer,老板已经着手申请EP,但此公司之前没有请过non-singaporean,所以未知要申请多久可以下来,我都担心会不会公司太小申请不下来。在此期间,收到另一个公司offer,只是具体条款要等到下周一才能确定,不过薪水会比前一个高,他们申请EP肯定没问题,因为老板都是外国人。想问下,如果第一个公司的申请已经在process中或者已经批准,第二个公司是不是一申就会被拒啊。。。还是可以同时的呢。。。。看到有的帖子上说,如果没有辞职是可以让别的公司先上网申请新的EP再去cancel旧的,那就是说可以有两个EP同时valid咯。。。。还有以前前辈找工作的帖子里,也有说,有第一个公司给申请s PASS, 批下来当天找到了另一个给办ep的工作,然后选了后者。。。。所以就想问问,两边会冲突吗?还是都会批准,自己去mom定而已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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