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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把遗产 全留给仓鼠吗?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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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7-2008 17:46: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p class="title" align="left">我可以把遗产 全留给仓鼠吗?</p>
<p class="small" align="left">(2008-07-28)</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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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small" align="left"><strong>“我可以把遗产全留给仓鼠吗?”</strong> </p>
<p align="left">  针对这问题,“立好遗嘱,不留遗憾”讲座主讲者之一邹天齐律师说,这种遗嘱表面上有效,但遗嘱执行人向法庭申请遗嘱验证书(grant of probate)时,可能会有问题,因为法庭也依据常理来看问题,未必会批准有关申请。
<p align="left">  他的见解是最好避免立这种特殊的遗嘱。
<p align="left">  他指出,遗嘱执行人即使成功拿到遗嘱验证书、获得遗产,谁能代宠物去举报执行人有没有完成分配遗产的任务?更糟的是,执行人可能拿到全部的遗产之后,把宠物杀死,再一走了之。
<p align="left">  他说,立遗嘱的人,也必须考虑宠物的寿命不长,像猫狗只能活10多年。如果把遗产捐给爱护动物的协会,比如防止虐待动物协会,请它们代为照顾宠物,也许还行得通。
<p align="left">  500多名读者昨天挤满报业中心礼堂参加本报与凯德(KhattarWong)律师事务所联办的华语法律讲座。
<p align="left">  除了合伙人邹天齐律师(诉讼部)、另两名主讲者合伙人云大明律师(公司及证券法部门)和税务部律师蔡羽虹,凯德律师事务所还另派合伙人黄锦西律师(知识产权部),以及两名诉讼部的律师吕敏仪和林美莉,协助解答问题。
<p align="left">  邹天齐律师详细解释如果没立遗嘱,遗产将根据无遗嘱继承法的9个条例顺序分配。
<p align="left">  如果一人死亡,前面8个条例都无法实行的话,也就是死者无亲戚的话,遗产才归国有。换句话说,政府是给了8个机会,如果都无法用上的话,才会拿死者的遗产。
<p align="left">  他打趣说:“政府是很公道的,不会随便没收你的遗产;政府公道到你不会想到会如此公道的。”此语一出,全场哄堂。</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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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align="left"><strong>趁健康良好立遗嘱</strong> </p>
<p>  邹律师说,立简单的遗嘱,费用介于300至500元。他劝请出席者不要为了省这些小钱,上互联网拿个样版自己立,因为如果出错,遗嘱将变成无效。
<p>  他也提醒,最好是趁健康状态良好时就立遗嘱,而不是等到病重留医,才请律师到医院为你办理遗嘱手续。
<p>  他指出,一般人通常不可能记得自己的所有财产项目,因此立遗嘱时,其实不必一一列出,因为遗嘱里通常会注明“剩余的遗产”会分配给谁。
<p>  云大明律师说,除了列出财务项目,立遗嘱的人最好也列出另一清单,比如公司的会计师、审计师、股票经纪、法律顾问等的联络,方便遗嘱执行人日后联络他们,遗嘱的手续能尽快办好。
<p>  他指出,不立遗嘱的话,就得根据无遗嘱继承法规定的比例来分配。可是,一些资产是不能照比例分配的,比如名表、名画、公司企业等。
<p>按照心愿分配遗产
<p>  他说,立遗嘱的好处是能按照自己心愿来分配遗产,分出不易分配的资产,可以说明哪些资产要指定送给谁。
<p>  蔡羽虹律师则解释向法庭申请遗嘱验证书或遗产管理书的过程,以及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的责任。
<p>  她说,银行存款、股票、证券或房屋的转让,有关机构都要上述的法庭文件,才肯让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提款或办理转让手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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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7-2008 21:34: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立遗嘱,很好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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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7-2008 16:44: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老鼠爱小米</i>在2008-7-28 21:34:00的发言:</b><br/>立遗嘱,很好的话题。 </div>
<p>&nbsp;</p>
<p>呵呵,</p>
<p>不过看来有兴趣的人不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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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7-2008 17:29: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p>&nbsp;如 果 有兴趣的人多 呢?&nbsp;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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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08 17:13: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sstar</i>在2008-7-29 17:29:00的发言:</b><br/>
<p>&nbsp;如 果 有兴趣的人多 呢?&nbsp; </p></div>
<p>&nbsp;</p>
<p>呵呵,还没有想过有兴趣的人多,应该怎么办。</p>
<p>&nbsp;</p>
<p>只是,现在没有兴趣的人比较多,感觉上我们的投资理财版讨论的方面就比较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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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7-2008 13:01: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雨茜</i>在2008-7-29 16:44:00的发言:</b><br/>
<p>&nbsp;</p>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老鼠爱小米</i>在2008-7-28 21:34:00的发言:</b><br/>立遗嘱,很好的话题。 </div>
<p>&nbsp;</p>
<p>呵呵,</p>
<p>不过看来有兴趣的人不多。</p></div>
<p>&nbsp;</p>
<p>也要等到有些资产可立了,才能感得起兴趣.生吃都不够,哪来晒成干货的料.[em71]</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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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7-2008 22:45: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yibei</i>在2008-7-31 13:01:00的发言:</b><br/>
<p>&nbsp;</p>
<p>也要等到有些资产可立了,才能感得起兴趣.生吃都不够,哪来晒成干货的料.<img title="dvubb" alt="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src="http://bbs.sgchinese.com/images/emot/em71.gif" onload="imgresize(this);" align="middle" border="0"/></p></div>
<p>... ...</p>
<p>这个你反而难倒我了呢</p>
<p>... ...</p>
<p>&nbsp;</p>
<p>呵呵,我的工作都是在解决如何利用钱。如果没有资本的话,那真的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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