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狮城论坛

返回列表 发帖 付费广告
楼主: 峰之泉_

[狮城生活] [原创] 狮城有路风雨后──写给追梦的人们

[复制链接]
发表于 16-9-2008 13:16: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LZ写的真好,佩服你!!继续关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6-9-2008 14:25: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LZ是97-98年来新加坡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7-9-2008 13:29: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nbsp;您真厉害。<br/>很羡慕您有两个孩子!<br/>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7-9-2008 13:41: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velavilla</i>在2008-9-16 13:16:00的发言:</b><br/>
       
        LZ写的真好,佩服你!!继续关注!!!
       
</div><p></p><br/><br/>我想写些旅新感悟,希望它能对已经在新加坡奋斗的和想来新加坡发展的网友有参考价值。<br/><br/>谢谢您的鼓励。希望您和更多的网友继续关注和交流。<br/>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7-9-2008 16:53: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LZ加油!继续继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7-12-2008 15:47:5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本帖续写的《 五。茅屋虽破 且挡风雨》和几位热情网友的回帖在改版后“掉”了。我原来是直接在本网页上写的,没有存底。不知管理人员能不能帮我找一下并接回去,谢谢。









(五。已重写,贴上)

[ 本帖最后由 峰之泉_ 于 11-12-2008 17:13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12-2008 23:38:1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写得很好。这用心写的文章值得更多的人去阅读。
楼主你可考虑出书了。大家支持你!:handshak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1-12-2008 17:10:4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米老板的鼓励。谢谢大家。

[ 本帖最后由 峰之泉_ 于 11-12-2008 17:15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1-12-2008 17:11:4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五。茅屋虽破 且挡风雨

       ""汉子再穷啊仍有温饱,茅屋虽破呀且挡风雨"。这是我在国内时住在施工单位留下的工棚时的一个邻居家门上贴的的一副"春联"(大意是这样的),用于调侃自己。没想到,三年后当我们全家在新加坡团聚的时候,却连半片茅屋都没有。
      
       当时,我们租住同事的的一个房间。他们给了我们很多的方便和照顾。我的儿子与同事的女儿年龄相差无几,两小无猜,平时在家时都玩得很开心。可是好景不长,同事的家人要来新加坡住一段时间。我们得赶快找房子栖身了。一套三房式组屋的月租金要700元,我舍不得花这钱,因为它约合人民币4000元。那时没有与人合租的概念,也没有象现在狮城网这样方便发贴的地方。另一方面我们也想自己买套政府组屋。我们焦急地等待着PR的申请结果,等待着奇迹的发生。因为在98年底99年初的时候,有幸拿到PR真地可以用奇迹来形容。几经周折终于拿到了PR,我们马不停蹄地四处去"抢"房子。房地产市场已经启动,每次去看房子,组屋楼梯口总是很多人等着去看同一套房子,让我明白什么叫卖家市场。我每每失手,"抢"不过人家,因为囊中羞涩并且公积金户头为零。一套房龄十几的二手组屋,还要两万多的现金溢价。没办法,只好咬咬牙签下一纸购屋合同。
      
       一边是同事的家人就要来了,可我们购房手续还没有办完;一边是屋主的承诺变成了害人的陷阱,屋主憨厚的笑脸越发狰狞。我签下合约的前提是,当屋主搬迁到新房子后把这套组屋先免费借给我们栖身,我们支付水电费杂费等,不可煮饭。但是,当屋主搬走了我们急需搬进来时,他们以建屋局的规定等借口死活不让我们搬进他们空置着的房子,即使我们愿意按行情付他们租金也不行,害得我们非常狼狈。向房屋经纪讲理,他以没和屋主签协议,口头答应无效为由推得一干二净。什么叫失信与无耻,什么叫害人不利己,这就是。现在也让我知道新加坡人为什么那么地怕签字。中国人在新加坡买,卖和租房子等,一定要小心,小心,再小心。

       从建屋局拿了钥匙回来,已经是下午3点多了,而同事的家人晚上就要到了。我们在这短短的几个小时里,买了家具,拖了地板擦了窗户......还在同事的家人来到之前完成了我们在新加坡的首次搬家。身心憔悴的我,静静地躺着,望着“高高”的天花板,盘点着我的家当:单人床垫一张,双人床垫一张,水桶拖把扫把各一,摇摇欲坠的环形日光灯数个...... 这就是我的新家!不久,我在我家面带倦容昏睡了过去。第二天一大早,我触电般"啊"的一声尖叫声立刻把我的妻儿从睡梦中惊醒。当我伸手按厕所电灯开关的时候,我摸到了一片有一毫米厚的黑色粘状物!天哪,原屋主应该有好几年没搞卫生了!

       两天之后,原先一副吃定你模样的房屋经纪law态度和蔼地打来电话问寒问暖,搞得我莫名其妙。原来,我在建屋局开给他的支票无法兑现,银行把它给退了回来!我说不可能,并答应他查一下再联络他。后来,我顺便提到了屋主把原先答应留下来的家具搬走了。他听到这句话,几乎吓得要哭出来了。原来他早就知道屋主要这么干,心中有鬼,他怕我不给他中介费!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好可怜他。我原先细算过,银行户头的存款只够付中介费,可在建屋局最后交接锁匙时law坚持要我再付消费税(象他这样自己开的小公司是不收消费税的)。我想尽快结束这个不愉快的经历,就开了张支票给他,却忘了加了消费税之后,支票会无法兑现。

       拿到PR之后,我只有一个念头:尽快买一套组屋。匆匆忙忙地签下购房协议,我还不确定需要多少钱来完成这买卖。翻箱倒柜般把家底盘点了一遍:手头上的一些现金,在国内辞职时买断工龄的赔偿金,和接下来三个月勒紧裤带能挤出的几千块钱......等等算在内,还差一万多新币。曾主动愿意借钱给我解燃眉之急的一个朋友,后来却改变了主意:钱,另有急用。我放弃了就地解决的想法,向国内求助。权衡再三,我决定向最“富裕”的二哥开口,看看能解决多少。可我怎么开得了口呢?!我在厦门(特区!)工作了十多年,夫妻两个也来新加坡(南洋!)两年了,没有对家里有过什么像样的贡献。现在,却要反过来向家里伸手,怎不惭愧。电话那头的二哥,听我说还需要六万人民币时确实吓了一跳。但他马上就安慰起我来了。他说他会解决的,没有二话。放下电话,坐在组屋公用电话箱旁的矮墙上,我久久地无语着...... 后来,我才知道二哥拿出了所有的积蓄,变卖了证券等,还向大哥借了一万来全力支持我。这就是我的二哥。每当想起这些事,我就会自然地想起这句歌词:我拿什么奉献给你,我的亲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12-12-2008 12:27:1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有一个好哥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小程序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