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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数万港人被套 雷曼迷你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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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9-2008 10:48: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哪个银行会在没有抵押品的情况下贷给你700万?没有人告诉我没有抵押。我代我的一个朋友为他投诉,他把700万港元全买了雷曼迷你债券,现在女儿才11岁,每月还有供几千港元的房贷,他现在已经快崩溃了。”香港一位市民25日在消委会投诉时称。<br/><br/>  9月25日上午10:45,香港北角嘉华国际中心一楼,上百名香港市民舆情鼎沸,准备于11:00到这里的22楼投诉其购买雷曼迷你债券的事宜。<br/><br/>  求助消委会<br/><br/>  “我们已向香港消委会提交838宗希望转介消委会做出投诉的个案,涉及金额6.6368亿港元,这些市民要求消委会跟进,研究动用消委会的诉讼基金,协助雷曼迷你债券持有人集体向银行提出诉讼。”现场投诉代表告诉记者。<br/><br/>  “我们已经收到事主投交的投诉资料,我们会迅速跟进,找出一个最好的方式来协助处理市民的投诉。”香港消委会总干事刘燕卿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称。<br/><br/>  “刚刚现场8位事主的投诉发言我们都认真在听,递交的材料也都已收到,我们会对这些债券的销售手法等进行详细调查。”刘燕卿续称。<br/><br/>  “商品都能退货,我们一定要讨个说法。”现场一位近50岁男士称,“我最后一批是今年4月份买的,买了12万美金,跟我说有风险,可又告诉我有中电、中海油等七家公司挂钩,问我这七家公司会出事么?如果不会出事,那有什么风险呢?她们对我进行误导。”陈女士义愤填膺地称。<br/><br/>  “我的定期存款今年8月15号到期,大新银行职员看我的定期到期,向我推销雷曼迷你债券,可此时距雷曼申请破产仅1个月,难道他们不了解情况?”一位现场向消委会投诉的女士愤怒地称。<br/><br/>  上午11:00,国际嘉华中心安排两部专用电梯,每部13个人,分批运送前往消委会投诉的雷曼债券持有人。<br/><br/>  22楼现场,人声鼎沸,在立法会议员何俊仁的建议下,市民开始坐下来,向消委会进行一对一的投诉。何俊仁按照惯例,建议媒体离开,而愤怒的市民要求消委会同意媒体留下来听他们的讲诉,在大家的一致通过下,媒体留下来听这场特殊的投诉。<br/><br/>  “‘我不怕马后炮的和你说,你能想到拥有158年历史的投行会垮掉么?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这种债券会出事’。就这么一句不好意思?!听说出事儿了,我去查询,她们才承认这种债券是高风险的,可当初她们为什么不这么说?我把积蓄存在荃湾南洋商业银行,2006年,银行职员告诉我,让我购买这种债券,说这种债券的风险基本为零,即使有问题,也能收回本金,可现在却可能化为乌有。”第一位发言的女士声泪俱下的谈及。<br/><br/>  在现场,市民情绪相当激动,第三位上台的70岁左右的老人,还没叙述完事实,就已泣不成声。<br/><br/>  “3万个100万,才300亿,现在雷曼在香港担保的迷你债券有125亿,有多少市民的100万才能累积到125亿,而有的买了几十万,如果仔细计算,有多少市民受牵连?”现场一位投诉者表示。<br/><br/><br/>  在现场,不少人掩面流泪,也有不少人情绪激动的附和市民的发言,拍掌称是。<br/><br/>  据现场代表给到记者的一份截至今天上午的统计资料显示,目前已收到1197宗市民投诉个案,已点算的900宗共涉及金额7.2275亿港元,当中近五成介于11-50万港元,而二至五成介乎51-100万港元,500万以上有18宗,占2%。<br/><br/>  结构性产品以债券命名?<br/><br/>  24日,购买雷曼亚洲业务的日本野村证券明确表示,因没有购买雷曼在亚洲的任何实体公司、交易类资产及交易类负债,雷曼亚洲此前在香港发行的任何产品也不在其购买协议范围内,香港市民并未从野村证券购买雷曼亚洲的业务中听到好消息,相反,却更加失落。<br/><br/>  25日下午2:50,数十名香港市民又来到国金中心二期,向金管局递交其“对银行的不法销售的投诉”,直到下午5:50,投诉的市民仍没有从这座塔楼的第58层下来,现场多名警察维持秩序。<br/><br/>  “金管局已就接收的投诉展开调查。”金管局新闻发言人王先生告诉本报记者。<br/><br/>  “我们去到金管局,一位女士给我们投诉表格让我们填,金管局没有其他人出来。我觉得相关机构不太可能会有实质性动作,我就提前出来了。”中途从楼上下来的一位叫Vavien的女士称。<br/><br/>  24日,香港证监会已发布声明表示,将审查三家证监会持牌分销商,在发售予雷曼兄弟相关的零售结构性票据时的操守。<br/><br/>  而据雷曼迷你债券的销售文件显示,新鸿基投资服务为产品的协议分销商。据在消委会一位事主给到的编号为:夺金迷你债券系列35的产品资料显示,此产品的发行人为Pacific International Finance Limited,申购日期为2008年1月26日至2008年2月6日,发行日期为2008年2月22日,到期日期为2011年2月22日,并注明要视乎发行人有否行使赎回选择权。而发行的面额为5000美元(美元A组债券),40000港元(港元B组债券),投资期限为3年。<br/><br/>  该文件还写有一条很有诱惑的信息:成功申请可获Sharp42'’LCD液晶电视、Sony硬碟高清数码手提摄录机,Sony8.1百万像素数码相机及百佳超级市场现金券/现金回赠。<br/><br/>  而在产品的最末,则用小几号的字印着免责声明,让人觉得这看起来不太重要。<br/><br/>  据免责任声明提及:迷你债券将以Pacific International Finance Limited于发行日期购买的同等本金额的AAA评级证券及Lehman Brothers Holding Inc.提供担保的某些掉期安排作抵押。有关之掉期安排由Pacific International Finance Limited签订,以使Pacific International Finance Limited能够履行其在迷你债券项下的义务。如果有关证券发行商或Lehman Brothers Holding Inc.不能按时支付有关证券或掉期安排项下(视适用情况而定)的付款,Pacific International Finance Limited将无法支付迷你债券项下到期的相应付款,而迷你债券投资者的追索仅限于办理获得有关证券的兑现金额以及掉期安排项下Pacific International Finance Limited应得的终止付款(如有)。<br/><br/>  “银行销售人员都弄不清楚这是什么产品,我更搞不懂了。他们就和我们说风险基本为零,我就签字了。”市民陈女士称。<br/><br/>  “听说雷曼迷你债券是结构性产品,居然说是债券,简直骗人。”陈女士续称。<br/><br/>  “我们会请专家协助鉴定相关产品,并与金管局联系,一起开展工作。”刘燕卿告诉记者。<br/><br/>  “关于金融产品的质量金管局不发表评价,金管局负责银行的监管,金管局已经对销售手法展开调查。下午金管局助理总裁已与雷曼迷你债券投诉人见面,已安排专员请他们填妥投诉表格。”金管局新闻发言人告诉本报记者。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9-27 10:49:4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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