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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我老公是大马华人,来新工作1年多,拿EP P1, 我澳洲本科文凭,在新工作8个月,我们可以一起申请PR吗?还是分开申请比较好呢?其实我想借我老公的光,因为多数大马人,EP工作3个月就可以申请了,而且基本上都成功的,我老公好几个大马朋友,只有diploma, 工资又不高,短短3个月工作时间就开始申请,2个月后就顺利拿到,所以我就像托老公福,一起申请,不知道这样是不是成功几率高一点。其实,想想真不公平,大马人工资学历经验都没我高,拿个EP, 我才拿个SP,晕。拿个SP又不敢一个人申请,因为来新时间又不够长。如果只有老公是PR我不是PR, 就不能买房子,哎,所以就准备跟老公一起申请,听说是要批就一起批,是不是这样的啊? 如果是一起批的话,我们现在可以申请了吗?</p>
<p>又听人说,年尾不好申请,因为quota所剩无几,比较慢,说是年头年中申请较好,有这回事吗?还有,如果我跟我老公一起申请成功的话,我以后可以担保我爸妈来新申请他们的LTVP吗?</p>
<p>谢谢高人指教!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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