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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我是06年3月老公帮我申请PR成功。</p>
<p> 但是,后来我们离婚了。PR到09年11月需要renew。</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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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我本身一直有稳定工作,但薪水只有¥1900,这几年的税单都有保留,公积金也都按时呈交。</p>
<p> 如果我自己给自己重新申请,成功率高吗?还是在之前的基础上renew? 有可能永远拒绝批准我的pr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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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还有,我现在刚刚又结婚了,现在的老公是PR,我自己申请不成功,再让我老公申请还可以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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