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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8-2011 19:00:49|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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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dia 发表于 14-4-2009 01:38
小姐,是你脾气差,在这里先发制人,没有实话实说.....
没错呀,这间屋子就是因为屋主太善良了,才相信 ...
你们可以去查一下相关法律 再来指责这位中介
如果你们所租的房子 因为欠贷款被银行收回
你们的租约还是被法律所承认的 只是屋主变成了银行
但是你们依然可以住在里面
换句话说凡是跟银行贷款的屋子 屋主其实还是银行
你们租这个房子 如果这个中介没去事先查好是不是这个屋主的
她也不敢做 因为会害到她自己 所以一人让一步吧
那个屋主来头大不大 跟你们租这个房子关系也不大
而且新加坡很多有来头的人也不会选择一次性付清
因为他们懂得用钱来生钱 也许屋主有另外的计划
拿剩余的钱创造更大的收益 比省下来的利息钱更多的利益
这个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所以我们都不要把我们自己的观点太片面的强加到其他人身上
租客欠房租的事情时有发生 拿押金当房租的太多了 最后走的时候损坏了东西不赔的也是有的
站在公正的立场上来讲 她没有多收你一分钱 我认为她还比较靠谱
还有一些中介还收看房费的都有 要不要都得给看房费
希望大家都站在对方的角度多想想 不要去诋毁他人
就算写了LOI你签了 屋主没有签 中介还是有权利带人去看啊
证明屋主没有答应你的条件 那带人看也是正常的
但是她退了你的定金 没有吃你一分钱 也就相当于之前的工作都是没有酬劳的
人家带你看房子也要还车油吧? 在外面工作还有工钱拿呢
希望你们也不要去乱说人家坏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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