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狮城论坛

返回列表 发帖 付费广告
楼主: redddd

[狮城水库] 我给了她一个耳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5-12-2008 10:37:2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同情!不过还是冷静想想办法!这样的新加坡人早已经把自己的祖先给忘记了!千万不要和这些没有素质的新加坡人生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5-12-2008 15:35:0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最好能录下对方嚣张的嘴脸,才对自己最有力,出门在外:忍一时之气,免白日之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5-12-2008 16:00:2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气人。。。这种人。。。应该拿小针戳他。。。戳死他。。还看不到伤口。。。火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5-12-2008 16:43:5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好,我很同情你的遭遇,像这样的情况你要冷静对待,并把他说的每一句话用手机录下来,新加坡是不可以动手的,但是新加坡是讲法律的你可以用证据来控告她,诽谤等罪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12-2008 16:00:3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

你这篇文字发得好呢,让大家也受益不少。(说句私话--这巴掌-打得挺有感觉呢,挺觉得出气!)支持楼主。同时祝楼主合家幸福快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12-2008 16:49:5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感觉中国人生活在新加坡是很艰难的,特别是中国女人,应该告新明日报歪曲事实,最讨厌这些没有素质的报纸.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12-2008 19:12:1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8-12-2008 19:13:1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9-12-2008 00:54:5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SB女人...  要是我...打死她... 贱货~!

她妈的新加坡败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9-12-2008 20:25:4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想知道结果怎么样了,听着都生气。
新民报标题好像说:有人见义勇为结果被打了一个耳光,当时我没有看具体的内容
不过我支持你,大不了回中国吗,这个破地方真的呆够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小程序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