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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009 23:43:53|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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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回家,都是满怀希望地去看信箱——今天发现里面有一个鼓鼓的,上面有“On Government Service”字样的大信封——批准函!
个人情况:08年11月5日递交申请,距离06年11月20日拿到EP (Q1)差不多两年时间。07年第一次申请,被告知一年后再来-"Please resubmit your application for our consideration in one year..."。太太是DP,我是国内普通大学毕业的,06年直接从国内过来工作。
要感谢热心人在BBS上留下的信息,给了很多的指引。拿到批准函后最大的感受是PR不如想象的容易,心态一定要从容——PR重要的条件是薪水高、要不就是在新加坡工作学习的时间长——直接从国内来这边工作,薪水又不超过3500以上的,一般得耐心等上二年。ICA有一个评估网站,很管用,自己可以输入各种条件试试,看到了什么条件,系统能给你一个绿灯。
望后来者少走冤枉路,祝大家顺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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