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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wpu.edu.cn/tzgg/46793.htm
11月10日,我校接到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继续委托我校招收“中国政府专项奖学金––高校研究生项目”来华留学生。该项目是中国政府设立的全额奖学金项目,由我校国际教育学院和研究生院共同自主招收来华留学研究生。现将2009年招生情况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内容及期限
1、 奖学金名额:20名
2、 奖学金内容:全额奖学金
– 免交注册费、学费、实验费、实习费、基本教材费和住宿费;
– 提供学生在学期间生活费,硕士研究生1700元/月,博士研究生2000元/月;
– 提供门诊医疗费和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600元/人·年;
– 提供新生一次性安置费1500元/人。
3、 奖学金期限
英文授课专业,奖学金期限与各专业学制相同;汉语授课专业,在学制年限的基础上增加一年汉语补习时间。
二、申请途径和申请时间
申请人直接向我校国际教育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也可由相关教师等转交申请材料。申请时间: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
三、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申请人学历和年龄要求: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学业成绩优良。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5、未获得其他任何奖学金资助。
四、授课语言
申请人必须在申请材料中注明可以参加课程学习的语言,英语或汉语均可。硕士研究生,可申请汉语授课;博士研究生,原则上用英文授课。
五、需提供的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西北工业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www.nwpu.edu.cn/stunpu/),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2.经过公证的最高学历证明。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或已就业,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或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译文。
3.攻读硕士学位学者须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攻读博士学位者须提供本科阶段和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译文。
4.护照复印件一份及近期照片一张(白色背景,大小35mm×45mm)。
5.个人学习和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提供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7.发表过的学术论文或学术成果(如有)
8.《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复印件,原件自行保留):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需用英文填写(下载地址:http:// www.nwpu.edu.cn/stunpu/)。申请人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本人照片或照片是未盖骑缝章、无医生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无效。
上述申请材料须由申请人本人于2009年4月30日前寄送到国际教育学院。无论录取与否,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六、招生专业
请参照我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鼓励我校研究生导师推荐学生,如申请人已获得我校相关导师邀请信,请在申请材料中附上,将优先录取。
七、录取及通知
学校将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录取。经过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于7月31日前公布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等相关录取材料。
八、其他
1.该奖学金获得者应根据《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每年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
2.奖学金生如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业,奖学金期限不予延长。
3.奖学金生因患严重疾病休学者,应回国修养,回国旅费自理;经学校批准休学者,享受奖学金资格最长可保留一年,但休学期间停发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生因其他原因休学者,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不予保留。
九、联系方式
国际教育学院: 留学生科 联系人: 张文涛
联系电话: 邮箱: [email protected]
详见:http://www.nwpu.edu.cn/tzgg/46793.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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