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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 跪求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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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2008 14:44:3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有一表姐(中国公民),已离异。在06年12月和新国一男子(新国公民)注册结婚。之后应聘工作拿到了WP。07年底申请了自己以前的小孩来新,现在新加坡政府的一所小学读书。她现在想申请PR,可自己薪水很低,月薪只有一千元,而自己老公的工资也只有一千四五的样子。请各位大侠出个点子,她现在用自己的WP来申请好,还是要自己老公来帮她申请好呢?亿万个感谢!!!!!:handshake
发表于 4-12-2008 16:40:5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白衣柳卿相 的帖子

小狮租房
LG申请估计希望不大;自己申请希望更不大。所以,maybe选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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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2008 17:08:4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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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2008 17:47:1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WP不能靠自己申请,没得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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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2008 19:24:4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条件很难,如果你姐给新加坡的老公生了个小孩,就会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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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2008 19:53:1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和新公民结婚都两年了。应该由她老公申去请会容易通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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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4-12-2008 21:49:5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以老公的名申请pr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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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08 10:49:3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楼上热心XDJM们的回帖!!:handshake怯怯滴问下,LG是什么呢

[ 本帖最后由 白衣柳卿相 于 5-12-2008 11: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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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08 10:50:4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白衣柳卿相 的帖子

LG就是老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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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2008 10:59:1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必跪求啦。跪天跪地跪父母,膝盖不要太软,OK?
言归正转,WP是不可以申请PR的,你表姐结婚两年了,可以由她丈夫申请,小孩也可以一起申请的,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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