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7-5-2009 21:27:0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啊,很同情你的遭遇,但是新加坡并没对你不公平...
法立于前,刑设于后。 如果判决超过假文凭惩罚的法律标准,才能算是不公平... 并不单纯能用李明顺的案子同比.... 他犯的案和移民法无关...
我相信上法庭之前 ...
此地无银 发表于 7-5-2009 17:49
太精辟,太有才了!
想当年就被公司一个假文凭同事连累到. 他在国内路边买了北大的文凭,RENEW时被捕.害我们全部EP每周去报道一次,护照没收.那种压力苦不堪言,特别是检察官那种鄙视的眼神,我说我的文凭是真的你们去查吧,他说你们中国人干了很多坏事,听听他竟然这样讲!
还好老天有眼三个月后大家都没事了.那个假的回国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