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zither 于 6-5-2010 19:10 编辑
老婆05年过来读书(私立本科),08年2月我们在国内注册,4月我帮她申请PR3个月后被拒理由是居住时间不够。09年5月我拿到公民,老婆也拿到了本科,7月1号第二次申请9月25号收到信再次被拒让等一年再申请。
7月第二次申请时我还没有拿到正式粉色IC,所以是拿临时IC申请的,这个应该没有关系吧?
打算去ICA上诉然后去见议员。,
谁有见过议员的经验,介绍一下,谢谢.
更新:今天刚收到批准信(信上日期是2010年4月26号),09年9月28号去ICA交了上述信(之后也没有去见议员),虽然上面说appeal3个月会给结果。不过直到7个月后才收到,其实原本对这个上诉也没抱多大希望因为太久了,有时候还在想今年10月太太的LTSVP到期了要不要再次申请PR因为被拒的有点怕了。太太现在已经怀孕9个月了(这个ICA应该不懂因为当时上诉信都没有提到这个),我估计可能是我们刚买的屋子是个有利的因素吧(看我们是在这里安家落户了)。
希望大家都好运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