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7-5-2010 11:30:4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ither 于 7-5-2010 11:33 编辑
有买房津贴那是一定的,问题是楼主您现在不换房子的情况下可不可以补津贴的差额(或者说是可不可以top up ...
dingdingwz 发表于 7-5-2010 11:14
借鉴一下铜牌帖子里的一个问题(第267页),内容有点接近,主要是1sc+1 ltsvp 变成1sc+1pr对津贴的影响
我目前还没有PR,身份是LTSVP,baby快出生了,老公是本地公民。我今年三月份至五月份来新呆了两个月,七月份再过来结婚注册直到现在。
我的问题是:如果我们明年买房,靠近父母的组屋区域,我老公可否跟我的baby联名购买?有否40K津贴补助?等我拿到PR能否在把baby的名分转到我的名下?
您先生可以跟您联名购买,他拿单身津贴11K。(条件是他以前没有拿过),等您拿到PR后可以申请TOP UP津贴,补足至40K。
太太拿到pr即可申请top up津贴无需换屋子。单身津贴11k,可以申请top up 19k补足至30k,如果靠近父母像上面那位的话可以补足至40k.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