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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旺旺饼干

法官裁决:离婚房产分配为丈夫分70%妻子分30%,为何?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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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7-2010 19:44:3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多大头就该戴多大帽子,这夫妇家庭月收入才3440,还生3个小孩。。。杯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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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7-2010 19:50:3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也难怪女方要求财产分配高,这一把年纪了才离婚,带着2小孩,近20年没工作过,早跟社会脱节,想找好工作怕是轮不到她了。。。呜呼~~女人当自强啊,婚要结,工作可不能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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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7-2010 20:00:1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也难怪女方要求财产分配高,这一把年纪了才离婚,带着2小孩,近20年没工作过,早跟社会脱节,想找好工作怕 ...
mandy幸运_q 发表于 2010-7-9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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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7-2010 20:09:0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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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旺饼干 发表于 9-7-2010 20:00


吼吼。。。领表扬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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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7-2010 22:15:2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ibei 于 9-7-2010 22:20 编辑

说不煮饭,这个理由不是理由。因为新加坡很多家庭,都是“不煮饭”的。吃外面。(中国人都有不少随乡入俗,来了新加坡不煮饭了,吃外面了。)
旺旺饼干 发表于 8-7-2010 23:36 [/quote]

同意,这理由也要看是哪个时间段,他们的小女儿才三岁,要是这三年来没有请女佣帮忙,一个当 妈 的 要照顾婴孩又要做家务,哪来的时间做饭,在外面吃当然很正常了,他们的老大应该也是吃惯了妈妈煮的饭菜才会不喜欢外面的食物,或许这可以说明以前还没有老三的时候,当 妈 的还是经常在家开伙食的,把老大的胃肠给惯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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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7-2010 22:26:5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长子归丈夫照顾,次子和小女儿归妻子照顾。房子卖出后,丈夫每月须给妻子1490元赡养费,包括800元租房费用、次子500元和小女儿190元赡养费。  

小女儿才3岁,给190元的赡养费,哪里够?
如果妈妈要出去做工赚钱养家,势必把小女儿送到托儿所去。还是全天性质的。全天的Full day托儿费,少说也要550元,(多的就是1200元)。
如果妈妈不把小女儿送去全天的托儿所,她怎么做工呢?不做工,3张嘴吃饭都成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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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7-2010 09:19:0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从这个简单报道的表面,背后有多少文章呢?我们不知道~~~~
无论怎么说,新加坡有明确法律规定,离婚后男方有一半财产需要支付给女方来看,就是维护妇女权利的一个很好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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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7-2010 20:23:4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女方太惨了,20年没工作,低学历,还要照顾2个儿女,能找到什么样的工作呀?
同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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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7-2010 22:11:4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还是嫁给中国男人好阿
这个破地方,不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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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7-2010 22:21:5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孩子这么年幼,钱又不够用。。。。一个没有学历的母亲是要如何处理啊?
把孩子全放弃得了。。。。虽然残酷。。。但是这样的情况实在让人过不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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