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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9-2010 12:02:35|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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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解,同感,因为ZF也希望这么多年的PR成为正式公民,不想又占着PR名额,又占着组屋,还要拿着其它国籍,回 ...
咖啡香女 发表于 8-9-2010 11:48
大大的非正解
我如PR,是因为每次换工作,EP换SVP太麻烦,例如,我前年回国一年
我买HDB,只是觉得租房太麻烦,加上LP已唐僧的方式,不挺的折磨我,我都预计在HDB上要亏5W的
其他PR给新加坡带来的好处,怎么都不算了
来信工作4年,总共拿过不倒4天病假,我的青春,健康,奉献给新加坡,我离开后新加坡都省了,养老都省了。 再说PR在各个方面都比公民交的多,难道就没贡献了啊
你指定了条例,我遵守,突然说我们不好了,哪全部原因都怪我们啊,这太没道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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