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16-3-2015 00:29:1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鞭刑就是如此恐怖
新加坡狱中使用的刑鞭是藤条制成的。刑鞭的长度和直径都有严格规定,刑鞭长1.2米,粗1.3厘米,形象地说约有扫帚把那么长,成年男子的小指头粗细。
在行刑前,刑鞭会在清水中浸泡一夜,使之充分吸水,增强柔韧性,然后用消毒剂擦拭。监狱当局表示,这样做是因为干燥的刑鞭在行刑时可能断裂,一旦断裂,藤条上的木刺就会扎到犯人肉里。
鞭刑的行刑部位是罪犯裸露的臀部。受刑时,罪犯一丝不挂,以弯腰的姿势被狱[关键词屏蔽]结实的皮条牢牢绑在鞭刑架上,身体从胯部弯曲,臀部翘起。鞭刑前犯人要全面体检,有高血压或心脏病等疾病者都可豁免鞭刑,但实际上因病得以豁免鞭刑的人非常少,年均只有6人。
新加坡社会不同情受鞭刑的犯人,新加坡国立大学的一位学者这样为鞭刑辩护:“新加坡民众多数支持鞭刑。鞭刑的目的是制造疼痛,那么能达到目的同时又最安全的行刑部位就是屁股。鞭刑的结果是在他们的屁股上留下终身鞭痕,这正好达到教育的目的,提醒他们再也不能犯罪。”
新加坡学校的体罚制度
新加坡的学校(尤其是中学)都有体罚制度,以鞭打严重犯校规的男生来维持纪律。只有男生可被体罚,体罚女生是不合法的。年龄介于6至19岁的男生只要严重地犯了校规都有可能被鞭打,但多数被鞭打的学生都是14至16岁的青少年。
新加坡教育部鼓励校方鞭打犯了以下严重过错的男生:
打架
抽烟
在测验或考试时作弊
流氓行为
破坏公物
对师长无礼
逃学/旷课
此外,如果学生连续犯小过错,比如说经常迟到,也可能会被鞭打。在每一所学校里,只有校长、副校长或者训导主任才有权力执行体罚。一般上,校方处罚学生时往往会先以其他方式处罚他,比如罚站或放学后留下。如果学生又再犯规,不肯改过,校方才会以鞭打方式处罚他。有些学校使用记分制,学生每次犯规就记分,如果记分太多,就可能会被鞭打。
新加坡政府规定校方一次最多只能鞭打6下,只能打学生的手掌心或者臀部(不必脱裤子)。鞭子用藤制作,大约1.2米长,比司法鞭刑的藤鞭轻细很多,但比一般家长用来惩罚孩子的‘藤条’粗一些。一般上,多数的学校都是鞭打学生的臀部,鞭打次数1、2或3下。鞭打手掌心虽然合法,但是非常罕见,全国内似乎只有圣安德鲁中学(Saint Andrew's Secondary School)鞭打手掌心和臀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