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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中山三郎 于 4-11-2012 11:39 编辑
我在2007年通过LPR成功获得了PR身份,当然我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的。时间过得真快,再过一年我们的REP就要续期了。但是我一直没有在新加坡工作,因为放不下国内现有的工作,因此我一直没有新加坡的CPF和TAX。我妻子孩子在07年拿到PR身份后,就一直在新加坡生活了,也买了二手组屋,不过妻子照顾小孩没有工作,小孩在新加坡上小学,另一个孩子09年在新加坡出生,顺利拿到PR身份。有没有其他人有类似的经历?2012年届时我能成功RENEW我们一家的REP吗?政府不会仅仅看我,而是参考整个家庭的吧?就我一个在中国工作,她们全部都在新加坡生活居住了,届时能RENEW我们的REP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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