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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 合约未到期 急需申请辞职 公司迟迟不答复 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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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7-2011 10:23:3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知道有没有人可以帮忙出一下主意
我已经在这家公司工作多了多年 但合同还未到期
合同里面说合约未到期辞职的话 要负赔偿责任
但没有说明赔偿金额
我向公司提出辞职 公司不愿意批复
向公司询问赔偿额度 公司也不答复
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 这份工作实在做不下去了
个人认为 有合约并不代表无权辞职 但公司就是这样理解的 合约就是卖身契
谢谢大家帮忙出下主意
发表于 18-7-2011 12:38:4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有合约的话,辞职赔偿一般都是有的,看你什么公司了。 最好直接去问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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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8-7-2011 13:23:3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合同上和约到期是什么时候呢? 总不可能无限期吧. 一般这种纠纷参照合同, 私下找公司交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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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2011 11:47:2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aesopsfable 于 22-7-2011 11:48 编辑

觉得你的合同很怪异呀,为什么工作很多年还没有到期?不过就算合同没有到期也是可以走的,新加坡的Employment Act 不允许强行扣下员工的。一般合同上都有写明提前辞职的情况下,或者serve stated notice period,或者赔偿一定的金额。 如果你是PR 或者已经转成citizen的话,其实不用顾虑太多。
如果合同没有写明:
“Termination of Contract with NoticeThe party who intends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must give notice to the other party in writing.

The notice period to be given depends on what is agreed in the written contract. If there is no written contract, the notice period to be given depends on what the parties have agreed upon verbally.

If there is no such period previously agreed upon, the following shall apply:

Length of Service Notice Period
Less than 26 weeks -1 day
26 weeks to less than 2 years- 1 week
2 years to less than 5 years- 2 weeks
5 years and above- 4 weeks ”

表示你最多最多只有提前4周通知公司人事部你要辞职了不干了,然后再工作4周就可以走人。不用付公司一分钱而且他们还必须支付这4个礼拜的工作给你。如果公司不同意,可以去MOM投诉。
不过,如果你拿的是SP,WP之类的,因为准证问题,可能需要多考虑些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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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9-2011 09:55:0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aesopsfable 发表于 22-7-2011 11:47
觉得你的合同很怪异呀,为什么工作很多年还没有到期?不过就算合同没有到期也是可以走的,新加坡的Employme ...

合同既没有写违约金额 也没有写辞职需多少时间提前告知 也没有写如何辞职
你复制给我的法律条文我看过 我也知道最多4个礼拜的告知期限
但问题是 公司一口咬定 合同里面提及过违约要负责任 所以只要违约就是违法 就要打官司
虽然我觉得自己并不违法 但是也无权阻止公司起诉 并且违约肯定要负一定的责任 并不是我一点钱都不想赔 而是不想打官司
公司还特别提及 合同里没有写发生纠纷如何处理 那么就不能采取调解仲裁什么的 必须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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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9-2011 11:22:3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私下和公司好好谈谈。多沟通。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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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9-2011 17:23:5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JUNZIZI 发表于 6-9-2011 11:22
私下和公司好好谈谈。多沟通。多交流。

谢谢你的回复
不过公司态度很明确 不可以谈 想辞职只能打官司
协商了很多个礼拜都未果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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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9-2011 23:10:3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的在忽悠你

直接辞职,一个月后走人,合同写的不清不楚,对一个公司来说,不敢上法庭的是他,不是你

要么就玩阴的,尽量去得罪客户,态度要差,越多投诉越好,效率要低,一天的工拖好几天,找借口,就是要他们受不了请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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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9-2011 14:01:5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木已成舟J 发表于 6-9-2011 23:10
绝对的在忽悠你

直接辞职,一个月后走人,合同写的不清不楚,对一个公司来说,不敢上法庭的是他,不是你

哈哈,同意!

楼主不用太担心,直接交辞呈,这种不清不楚的合约根本没有法律效应,任何合约也至少要建立符合劳工法基础上才能生效的。

实在不行直接去MOM咨询。你老板不是威胁你么,你反过来吓唬他,就说他们合同不合法,如果不让你走,你就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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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9-2011 15:48:5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拿准证会比较麻烦,老板要是较真起来,比较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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