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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9-2-2012 17:14:14|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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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jrchome 于 9-2-2012 17:15 编辑
学习英语需要适度容错而非超强纠错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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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和爱尔兰文学交流会的主任Sinéad和其同事Aoife吃饭。Sinead刚去中国,参与世博会爱尔兰场馆的交流活动,并与小说家Clare Keegan参与一些文学交流活动。在上海期间,她所学的一些汉语发挥了作用。“我用的多半是名词,居然也能对付过去。”比如司机车快开过饭店了,她急喊:“饭店!饭店!”司机就把车停了。
我说其实中国很多学生会英语的,你干嘛不说英语?她说很少有人说英语,而且她还特意找那些看上去20以下的人试图说话,他们很少说,且好像不敢说。她自己的汉语学的并不多,为什么都能简单交流,中国的学生,如果是20以下的那种,那起码初中高中也学了几年吧,为什么不少人就白学了呢?世博会很多人去看,我想她”抽样“的规模想必不小,不能说是是特例,而应该说有相当的代表性。我以为”哑巴英语“已经死了,不料它还活得好好的。
我们接着说到学汉语的问题,她说她其实还是觉得很不好学的,她的老师就纠正她的拼音的四声。我以前也教过美国人汉语,我在四声问题上很马虎,这是必要的。首先,外国人说汉语,四声搞不对,往往没有多大关系,洋腔洋调大家也能接受。大山是一例外,不应该是常规。第二,对于学习者过于”纠错“,其实违背了学习的规律,这其实也是中国英语教学的一个陷阱所在。
对于这个问题,我是有对比的。我女儿上幼儿园的时候,只用了半年时间,就从一字不识,发展到能看简单的书,写一些句子。幼儿园刚结束的时候她写过一本“书”。老师用她脚的轮廓,剪了很多页脚状书页来,让她在上面写脚的特征。女儿写的是:
My foot where nell polish. (正确拼写:My foot wears nail polish. 我的脚上涂着指甲油。)
My foot can where socks and shoos. (正确拼写:My foot can wear socks and shoes. 我的脚上可以穿袜子和鞋子) 。
My foot can do a trick. (这句倒是写对了,我的脚能玩把戏。) My foot can danc. (正确拼写:My foot can dance. 我的脚会跳舞。)
My foot can kick a boll. (正确拼写:My foot can kick a ball. 我的脚会踢球。)
My foot smell stingky.(正确拼写:My foot smells stinky.我的脚臭。)
My foot can march. (我的脚会行进。)
My foot can wiggle. (我的脚会扭动。)
My foot can stomp. (我的脚会跺。)
My foot can play. (我的脚会玩。)
我儿子刚刚幼儿园结束,也经历了同样这个过程。那么这个过程是怎么发生的呢?当然,这里有三大原因,第一,英语是拼音文字,能说的基本上就能写,必须认可这个规律;第二,有语言环境,接触得多,但最为主要的原因,我认为是老师的引导,是教学法方面的原因。第一, 老师让孩子根据读音拼单词。比如小孩子听到dance “跳舞”这个字的读音,就会拼成“danc”之类,虽然不对,但是八九不离十。与之相反,我自己学英语的时候,在音标上花的时间太多。老师太关注一个音标对应的几种读音,就好像孔乙己说的“回”字的几种写法,虽然精确,但是在早期学习阶段,在人的理解能力还比较滞后的时候,研究这些是没有多大帮助的。倒不如大量积累,然后才开始整理。从学习的次序上,是先听说,后读写。你得知道,英语终归是拼音文字,凡是能听出来的,能说出来的,拼出来都八九不离十。
第二, 老师不怎么去纠正孩子的拼写错误,尤其是在幼儿园阶段。因为那时候孩子学习的积极性是需要去呵护的时候,你求全责备,孩子会吓得不敢往下写了,哪里能像我女儿那样一只脚能写出这么多花样来。我之所以发现老师的这个做法,是因为老师是到了一年级以后,才开始关注拼写的,每天在墙上写几个字让小孩子回家背,叫word wall words.而且也是鼓励多,尽量不压制儿童的创造性,更不打压其信心。从动机上看,这是激励为主。再说了,在一开始的时候,拼错了也能看懂。Dont u think so?
第三, 老师的测验是考学生会的,而不是考学生不会的。如果有什么规则,老师在幼儿教学阶段一般测试规则,而不是测试例外。比如动词的过去时加ed, 老师不在这个阶段让孩子再去记那些千变万化的不规则动词,如give的过去时gave. 这些东西到了合适的时候,等学生对一般的规律有了一定的了解后再讲。而中国的语言测试恰恰相反,就喜欢测试一些特殊性用法而不是惯常的用法,在规则动词和不规则动词的用法上,眉毛胡子一把抓,缺乏循序渐进,搞得大家什么是规则什么是例外一下子弄不清。而且经常强调错误的,搞不好也会起反作用,学生光知道不该说什么,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从学习理论上说,这是一种不充分巩固区分的做法,是不符合人学习的自然规律的。从反馈上看,美国早期语言教学是强调共性,而在日后的学习中让学生学会进一步的变化和区分。
上面这些想法其实很早我就写过,当时我想到的是小孩,但是与Sinéad交流后,我发觉大人学习也很类似。我建议她如果继续学的话,少在妈麻马骂上去辨别,当一个人说:“这位是我妈妈”。不管你的声调如何离奇,大家都不会误以为说:这是我骂骂。这点容错率大部分人的听力里都是有的。大家可能会笑笑,但那是因为好意,觉得有趣,日常交流中大家不会认为这是大不了的事。那么大家学英语的时候,美国人的感受也应该比较类似。笑星黄西的英语远不如好多国内培训老师“标准”,结果他说脱口秀都说到白宫去了。
英语学习中,很多人追求“标准美语”,或者标准的英国英语。我们读书的时候学的是英式英语,但是后来接触的是美国各地的英语,我现在到爱尔兰, Aoife说我有俄克拉荷马口音,我想她是听错了,我没什么俄克拉荷马口音,只有标准的桐城口音。同样,我也发觉爱尔兰人有浓厚的爱尔兰口音。但大家交流不会有太大问题,根基是相通的,其差别不会比河南话和辽宁话的差别更大。这种求全责备是不必要的,除非你的职业需要你去从事播音等工作。
人们学英语五六年,如果日常生活中连五六句话都招架不住,那肯定是教学方法或者学习方法出了问题。很多人学外语就如同鬼打墙,转来转去,最终发现还在原地,为什么呢?因为太注重完美,不能犯错误,要追求“标准美语”,或者什么“标准英语”,结果非但不完美,倒是掉进陷阱里出不来了。有段对话大家可能都深有体会。我们老师教我们说,跟熟人打招呼,要说: How are you doing?
对方会回答:Fine, thank you. And you?
然后你说:Me too.
有个笑话说有个哥们,就是这么学过来的,然后去了美国,出了车祸,警察过来问:How are you doing, sir? 他只能回答说:Fine, thank you. 于是警察就走了。
于是他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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