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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3-2012 18:07:12|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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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GreatHua 于 27-3-2012 18:15 编辑
曲北雁 发表于 27-3-2012 15:59
这个说法模糊了事件真相,为何A家的人会伤害B家的人?假如责任全是A家的,A是天生杀人狂,坐车不给钱,而 ...
1.事情起因,还不完全清楚。但责任非常清楚。两个可能性下,不管这个人是故意犯案,还是精神病发作,还是受刺激精神病发作,都是A家的责任。因为受害的完全是无关的第三者。现在肇事者被拘禁,然后接受精神检查,最后走司法程序。
捐款的截止日期到30日,你说我们该怎么办?捐款,不是“为形象好一点”,是A家的人发动起来,去部分补偿B家。B家的情况我们已经知道了,已经够值得同情了,更何况这是我们A家的人惹的祸。同时,让别人知道,A家人,是有责任心的,是愿意承担的,A家里面,有善良的人,有明白事理的人。而不是,各自只顾自己,有荣誉的时候都说,我是A家的,兴高采烈,出了事,就说每个人独立的,个人行为不影响A家形象,各扫门前雪。
看看日本艺人在台湾打了出租车司机,然后整个台湾的舆论猛烈抨击,日本人又是如何去做补救工作的。见贤思齐,丢人吗?我们缺的东西,该补起来,我们才会成熟,才会真正从大国变成强国。否则,只是大的一盘散沙。
2.说说这次倡议的动机吧。
有个人落水,一群人围观,都不去救。想救的人如果想,“我带头去救,别人会不会说我沽名钓誉”。于是迟迟不动。若都这样想,还什么事能做成。
1)从受难者角度,让4个孩子的家庭的困境得以改善。
2)从个人内心,做善事,让内心平和。
3)从我们的这个团体角度讲,这次活动或许能让我们更团结,更凝聚,更有爱心,和责任心,更多的人愿意为自己中国的名字负责。
4)象形挽回?那是不可能的。破坏了很久,需要每个人都努力更久才可能。但总要有开始。
我认为,这次倡议是多赢的。你若问我,这4个方面,哪个更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想法,可能别人有更深层次见解,我没考虑到。
但事情是好事,结果是好的,那个家庭的困境得以改善,这就够了。但若没人行动,我们一个也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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