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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reatHua

【公益捐款】一个中国人抢车撞死4个孩子的父亲,清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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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3-2012 15:26:0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spongia 发表于 27-3-2012 14:16
有人写帖子号召, 有人愿意响应号召, 就捐。 觉得自己有充分的不捐的理由, 就不捐好了, 又没人逼捐,  ...

抱歉,你写的我没明白,一点都没明白你反驳我的论点在哪里?
我的意思是,你上一个发言逻辑混乱,为什么呢?你说过发言那些不捐的人在为自己不捐找正义性,我反驳你说我不认为是不捐的人再找不捐的正义性,相反,是楼主这些捐款的人在找捐款的正义性。正义性体现在哪里呢?体现在是中国人撞了别人,所以要给捐款,来重塑中国人的形象,是这样吧?还有的人说捐了的话怎么样才能被新加坡人知道是吧?
所以你们所谓的正义性并非是因为善心,而是因为撞死人的是中国人,否则这个论坛是不会号召捐款的--详见前面那位斑竹的留言(这是本论坛第一次做这样的号召),既然处于这种目的,不捐的人有权利发表自己的意见,即我们认为撞死人的中国人有撞人的原因,而这个原因,主要在于被撞死的那位司机。我们认为假如这位国人没有搭这位死者的计程车,现在在国内安安稳稳的过日子呢。那位死者自己种了致死的因,所以受了致死的果,这种情况下,我更同请肇事者。
所以我不愿意捐款给这位计程车司机。
我们有表达这样观点的权力,而您前面说了一大堆捐款是爱心的,不捐也可以的话,亦即捐款正义,不捐款也应该正义吧?但是您然后就跟上了不捐的人为自己找正义性借口,这不明摆着是说不捐不正义,或者不捐就闭嘴这种说法?这难道不是逻辑混乱么?
请问我逻辑混乱在哪里?而且听您说一一反驳想来不止一处,还请一一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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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3-2012 15:59:25|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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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曲北雁 于 27-3-2012 15:59 编辑
GreatHua 发表于 27-3-2012 13:07
A家的一个人,意外对B家造成了很大的伤害。A家几个人出面,来帮助B家的受害者,不是合情合理?A家族如果人 ...


这个说法模糊了事件真相,为何A家的人会伤害B家的人?假如责任全是A家的,A是天生杀人狂,坐车不给钱,而且下了车直接抢了车撞死人的话,你这种说法成立,我还为你击节叫好,但是假如责任不全是A家的呢?
A家的人出了事,A家的人应该先帮助A家,然后才是B家,A家的领袖如果在A的问题没弄明白前,一点都不管A,直接说我们A家又经常性的伤害了B家,大家都去帮助B家吧,让我们A家的形象更好点。
这很可笑。
我又想起了国大那狗比人多的理论。

那学生说话明显的是气话,因为他自己也不认为新加坡坏人多,前面说了是那些被撞了就唧唧歪歪的人(这里说一句,我见过这样的人,但是叽歪并非是被撞人不对,这中国学生本身撞了人还不许人家讲,本身是错误的),后面加了句[关键词屏蔽]比人多,人家说的狗,是那些被撞后叽歪的人,你被撞后笑笑不说话,这狗就没你什么事,可就这句气话,让整个新加坡社会感受到无比的侮辱,不是因为他撞人,也不是因为他撞人后不许人家讲话,而是因为[关键词屏蔽]比人多这句话。所以你要说中国人敏感,我绝不同意,新加坡人摊上这事一样敏感。所以你就不要举例说中国人怎样敏感了。人们习惯于把人按同类来看,所以才有了国家集体与组织,所以听到一句话就判断自己是不是在这个范围内,很正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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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3-2012 16:03:24|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GreatHua 发表于 27-3-2012 14:22
比拟,如同  ”国家 家乡“的那个”家“字吧。

“比拟”一词应换做“比喻”。
比拟是指把人写成物,把物写成人,即拟人和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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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3-2012 17:14:3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捐钱是应该的~~~但是呼吁以后中国建筑工人什么的在新加坡死难的~~~~我们中国人也要自己人帮自己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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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3-2012 17:40:4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sharlhsia 发表于 27-3-2012 17:14
捐钱是应该的~~~但是呼吁以后中国建筑工人什么的在新加坡死难的~~~~我们中国人也要自己人帮自己人啊!!! ...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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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3-2012 17:42:1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曲北雁 发表于 27-3-2012 15:26
抱歉,你写的我没明白,一点都没明白你反驳我的论点在哪里?
我的意思是,你上一个发言逻辑混乱,为什么 ...

给您跪了。 被撞死的是路人甲,不是你所说的什么司机啊。。。 你看了这条新闻了吗? 看完了吗? 看懂了吗? 您是不是习惯先回帖再看帖啊?
再说一遍:肇事者抢了司机的车, 开了一路, 撞死了一个清洁工。该清洁工冤啊,没有得罪过这个肇事者啊。 什么叫飞来横祸? 就是这啊。 该清洁工是家庭唯一经济支柱, 家里四个小孩, 最小的才三个月。 我真的同情他, 愿意捐钱给他。 就算我是新加坡人我都会捐。 好吗?
再说了就算做好事的动机出于私利, 那就能否定所作的好事本身吗? 如果中国人捐了款, 的确能改善中国人的国际形象, why not? 这个论题太深奥,鉴于你的理解能力, 我就不和你细说了。 泪啊, 闹了半天我在和一个连事件都没有了解, 张冠李戴的人“争论”,我真是吃饱撑了。
行,我逻辑混乱。 我也没法和你解释什么了。 反正, 我, 一个中国人, 捐了为数不多的那么一点点钱, 给这个倒霉的马来西亚人的遗孀。 对您, 另一个充满了正义感而觉得不能捐款的中国人,表示充分尊重您不捐的正当性。 希望中国会因为您行使了不捐的正当权益而大国崛起。
我这样说您还满意?
不再回您了。 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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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3-2012 18:07:1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GreatHua 于 27-3-2012 18:15 编辑
曲北雁 发表于 27-3-2012 15:59
这个说法模糊了事件真相,为何A家的人会伤害B家的人?假如责任全是A家的,A是天生杀人狂,坐车不给钱,而 ...

1.事情起因,还不完全清楚。但责任非常清楚。两个可能性下,不管这个人是故意犯案,还是精神病发作,还是受刺激精神病发作,都是A家的责任。因为受害的完全是无关的第三者。现在肇事者被拘禁,然后接受精神检查,最后走司法程序。


捐款的截止日期到30日,你说我们该怎么办?捐款,不是“为形象好一点”,是A家的人发动起来,去部分补偿B家。B家的情况我们已经知道了,已经够值得同情了,更何况这是我们A家的人惹的祸。同时,让别人知道,A家人,是有责任心的,是愿意承担的,A家里面,有善良的人,有明白事理的人。而不是,各自只顾自己,有荣誉的时候都说,我是A家的,兴高采烈,出了事,就说每个人独立的,个人行为不影响A家形象,各扫门前雪。

看看日本艺人在台湾打了出租车司机,然后整个台湾的舆论猛烈抨击,日本人又是如何去做补救工作的。见贤思齐,丢人吗?我们缺的东西,该补起来,我们才会成熟,才会真正从大国变成强国。否则,只是大的一盘散沙。

2.说说这次倡议的动机吧。

有个人落水,一群人围观,都不去救。想救的人如果想,“我带头去救,别人会不会说我沽名钓誉”。于是迟迟不动。若都这样想,还什么事能做成。

1)从受难者角度,让4个孩子的家庭的困境得以改善。
2)从个人内心,做善事,让内心平和。
3)从我们的这个团体角度讲,这次活动或许能让我们更团结,更凝聚,更有爱心,和责任心,更多的人愿意为自己中国的名字负责。
4)象形挽回?那是不可能的。破坏了很久,需要每个人都努力更久才可能。但总要有开始。

我认为,这次倡议是多赢的。你若问我,这4个方面,哪个更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想法,可能别人有更深层次见解,我没考虑到。
但事情是好事,结果是好的,那个家庭的困境得以改善,这就够了。但若没人行动,我们一个也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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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3-2012 18:32:18|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吃饱了木有事干的   呵呵   管好自己吧  

点评

解决温饱后,的确要追求温饱之外的事。自扫门前雪,是没前途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7-3-2012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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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3-2012 23:42:5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A家人,但是我怎么不认为lz代表了我和A家人
你只是代表你 A家人不想被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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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3-2012 23:46:5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号召捐款没有问题 但是请不要扩大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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