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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幸福包子

[妈咪心情] 版主,删除吧,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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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12 13:47:46|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幸福包子 发表于 13-4-2012 13:40
我觉得女人都最终归宿就是婚姻,
只要婚姻好,就是穷点我也OK ,穷我不怕
我从小就在穷人堆里长大的,记得 ...

你就明了和你老公说,我爸妈要用他们自己的钱给我买房子,当作合理规避遗产税。所以他们只想放我一人的名字。需要怎么做,让他配合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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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12 13:52:4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幸福包子 发表于 13-4-2012 13:40
我觉得女人都最终归宿就是婚姻,
只要婚姻好,就是穷点我也OK ,穷我不怕
我从小就在穷人堆里长大的,记得 ...

现在给你买房属于你和你老公的共同财产,除非作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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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准确,若是单方父母买房赠与自己子女,并明确指定赠与人是自己的子女,这房子就是子女的,跟他人无关,与是否已婚无关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6-4-2012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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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12 13:56: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幸福包子 发表于 13-4-2012 13:52
很好啊

在国外置业,需要什么注意的吗? 如何让那个房子跟老公无关?

我也不知道呀,我妈月底回去,她说问问看。
我们在这里结婚,这边好像没有这种说什么婚前婚后财产的吧。
总之房产证没他的名儿,他就没份儿。只是我的理解。。。何况没听说过这边*touchwood*离婚,老公还能跟老婆分财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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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房产没有他的名字,但是婚后共同偿还房贷是铁定的事实,另外婚后收入都属夫妻共有财产,你花的每一分钱,都有老公的一半,明白否?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6-4-2012 16:24
嘻嘻,半个老乡!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3-4-2012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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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12 13:57:53|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LZ太悲观了。
最近是不是跟老公吵架了?通常吵架后都会这样,想法很悲,呵呵。
我相信一个人再怎么变,本质不会变,你老公如果本质是一个好人,本质上爱你,你担心的事就不会发生。
再好的夫妻也会吵架也会想到离婚,都是小事。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两夫妻防来防去,你说这婚姻还有什么意思。
你国内的房子放你的名,怕离婚时你老公分一半,先问下自己,你老公是这样的人吗?
别跟我说他父母会如何,如果他不是这样的人他父母不可能说得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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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6-4-2012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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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12 14:02:4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幸福包子 发表于 13-4-2012 13:50
他们好像没有退休金,是农村的,但是生活好的那种,听说过老人还发钱,,,
我对国内的政策什么都不大懂 ...

哈哈……你没跟她说,等到他们真那啥的那天,你们也不可能回去住啊!
遇到这样的公婆真是没办法。
我也是很悲惨啊!
我这现在还跟公婆住一起,
公公之前人真的很好,可是做过脑积水手术后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为人处事完全变了一个样。
可是这婆婆就天下无敌了,不知道是真傻还是装傻,谁说什么都不生气,就是专心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专心研究她的4D。
谁见过天天嘴上喊着孙子亲啊,宝贝啊,从怀孕到现在,婆婆只给买了三条小浴巾。
我坐月子,跟月嫂和我妈很大方的说“冰箱里,家里的菜,肉随便做,不够就跟**讲,让他去买(她嘴里的**是我老公)”,自己分文不出
我现在看她来抱我孩子我都冒火,
自己养大了三个孩子,结果现在什么都不会,冲凉都不会,让我们只是擦擦就好,不会还总想动嘴。
消毒奶瓶,煮好后再用冷水冲一遍,再或者拿着奶瓶装水,奶嘴直接放桌上……
跟她讲,她说我们以前的都是这样的,方法不一样。
我和老公步调一致,其实老公比我更气她妈,我上班后死活不能让她妈来照顾孩子了
现在的结果就是下个月宝宝就要去infant care了。哎……
无语的一家人啊!
算了我们都想开点,毕竟现在我们首先考虑的是自己的三口之家,还是要充满希望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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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ha, 我见过. "天天嘴上喊着孙子亲啊,宝贝啊,从怀孕到现在,婆婆只给买了三条小浴巾", 我儿三岁多了. 我婆婆别说衣服, 三条小浴巾也木买过...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3-4-2012 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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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12 14:17:2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幸福包子 发表于 13-4-2012 14:11
*touchwood* 很有趣!
我之前也是认为自己名字就可以,现在看来好像不行啊,麻烦啦
...

额。。这还真是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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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12 14:22:24|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投资理财版有个律师写了一个关于在新加坡和在中国离婚的成本问题的帖子,大家可以去看看!
按楼主的情况还是放父母的名字比较好,将来房子是以继承遗产的形式归于楼主名下,将与老公无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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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12 14:27:05|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老公教我的:恋爱的时候就算吵架也不能提分手。结婚之后更不能提到离婚。提一次,伤一次,搞不好哪天就真的分开了。他说我们都不是把婚姻当游戏的人,所以要特别注意不要走到哪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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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6-4-2012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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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12 14:27:2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婚姻法规定: 男人父母出钱给男方买房,媳妇没份。
同理,女方的父母出前给女方买房,女婿也没份。

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从《婚姻法解释(三)》公开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看,作为出资人的男方父母或女方父母均表示,他们担心因子女离婚而导致家庭财产流失。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多数人在反馈的意见中对此表示赞同,认为这样处理兼顾了中国国情与社会常理,有助于纠纷的解决。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从我国的实际出发,将产权登记主体与明确表示赠与一方联系起来,可以使父母出资购房真实意图的判断依据更为客观,便于司法认定及统一裁量尺度,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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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中国的法律,不知道如果入公民了,还是适用不? 楼主一家申请公民中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13-4-2012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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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3-4-2012 14:29:00|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给我的感觉你的生活一直是乐观向上的,而且也挺成熟的,这是怎么了这样感慨?是不是向21楼说的那样?
婚前财产只有公证才是你自己的,不然真要离婚你能说的清楚吗?
婚后财才是两个人共有的,想隐瞒都不成。
娘家的财产        将来改主是要拿遗产税的。
不如让娘家给买个保险,但是我们不能入新籍就行。有一种保险挺好,每年20000元左右,交费10年,75岁能拿到100万左右。不知现在有没有这个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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