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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6-2012 13:52:16|来自: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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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RHEIHEI 发表于 27-6-2012 12:56
夕阳妹妹一叫我就来了。。。
还没看全, 貌似小罗根房东杠起来了。。
他要是要杠到底我就奉陪到底,我绝对不嫌累。我平时就上个班,没啥事了。如果打官司我还很高兴,电视就看得多了,实际体验还没有过。为了这么一点小事情可以去体验一下法庭一较高下,没有什么太大伤害,我喜欢这个机会。这哥们是新工作,买了房子,正在准备搞装修,七七八八的事情,这样他都不嫌烦说要去跟我打官司,我还说我嫌烦就这么算了,不是太矫情了嘛,呵呵。
你说的没错,我是可以在他摆正态度后继续坚持要他6月30号搬,既然已经闹到这样了。
为什么我也同意让他1号再搬呢?是因为前不久我在这个版看到某个姐姐写的一个帖子,我记得她实在忍不住把她的一个女学生房客在半夜12点赶出去了,其中一句话大概是这样:看到她一个女孩子半夜提着个大箱子出去我心里其实也不舒服,我扪心自问我自己,她是很错,但我作为房东是不是真的不能让她天亮了再走呢?
我反复想了这个很久很多次,我的租客虽然没有弱小女学生那么可怜,但是如果我真的报警赶人,结果也是他半夜提着大箱子不知去哪好。
所以只要他在道理上服了软,没有不断践踏我的底线,我并不想在实际行动上去“惩罚”他。人不是在什么时候都必须争个面子,但是在某些时候就只是为了争个面子。很多人打官司索赔也只是为了面子不是真的为了得到赔款。我既然得到了我想要的说法,我就也可以让他免费住到1号。从一开始我就说了,我不是为了那25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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