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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8-9-2012 09:21:46|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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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glysise 发表于 28-9-2012 08:52
姐, 不是说按规定, 你拿PR以后, HDB就要放你是OWNER的? 如果不放, 那你岂不是还可以用自己名字再买个公寓 ...
不是了,房子是在我和老公注册之前买的,我们结婚后老公就把我和孩子们的名字加在居住栏里,而且我老公超过三十五岁,可以一个人买二手房,我拿到PR后是可以加我的名字,但因为是管银行贷款,加名费要在一万多现金,我认为没必要花这个冤枉钱,由于我家是三楼,我想着等我拿到公民后,可以看有没有比现在大的新的五房,我家现在是115平米,我知道现在房间越来越小,碰运气吧,如果有,到时候我是公民了我申请新房还有两万补贴了,呵呵,算的挺好,如果没大的就放弃换房计划,也不联名了,只要不离婚,我就有权利住在这里,哈哈叶笑!不是自信,但在怎么我老公也不敢把我赶出去,哈,惹急我,我赶他还差不多,哈哈!而且我家这边要修地铁了,以后出入也方便了,不过要等2019年才通车,哈哈!计划没有变化快,有个房子先住着,也许哪天发达了,让我住公寓我都不住,我最大的愿望就是换个170平米到180平米的组屋就行了!有五六个卧室的,老了不拖累孩子,也不用出去做工,出租几间房间就可以养老了,哈哈!一大早就做白日梦了!哈哈!
跑题了,我记得以前规定一个家庭买组屋居住满五年后就可以买公寓,好多人住公寓出租组屋,现在就不知有没有这个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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