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hypersoft 于 27-12-2012 17:22 编辑
第二次PR申请两个月了(2009年全家申请被拒一次), 四所政府大学之一的研发工程师 (国内211 & 985文凭, 工学学士,工学硕士, 在新4年半,前3年半EP,因为换了工作,最近一年SP), 基本工钱3200多,带DP女儿 (读政府小学5年级,成绩年级第5,第3) 两人申请PR, 没有带上DP老婆(国内的会计大专, 没有做工, 在新读part-time的LCCI).
今天收到移民局的信,要求书面回复是否加上老婆申请,如果否,写明理由,如果是,补充一些她的资料.
问题1: YES or No, 应该怎么选才能增大成功的可能性?
问题2: 信上说两周内去ICA 当面交回信, 超过2天了,应该没关系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