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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4-3-2013 09:53:41|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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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回复求爱信。
我的甜心:
我爱你一万年!
为了你,我宁愿背叛我的父母和家庭。我对你的海誓山盟,有天地为证。我会给你最大的幸福!
那天清晨,我来到你的窗前,在心里默默地对你说:如果你也爱我,就请打开你的窗。后来你的窗真的开了。我真的太幸福了!
如果你和我生活在一起,我会为你当牛做马,包揽一切家务。如果你不答应,我会在我们相识的小河边悄悄结束自己的生命;当我的鲜血染红了小河,那是我对你爱的证明。
如果我背叛了你,我愿接受任何惩罚,五雷轰顶,千刀万剐。
爱你的小辣椒,于无眠的雨夜
三小时后,收到回信如下:
我的甜心:
——对象不明。发出邀约或承诺,须针对特定的主体。
我爱你一万年!
----显然无法履行的义务,属无效条款。
为了你,我宁愿背叛我的父母和家庭。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条款,无效。赡养父母不仅是伦理美德,也是法定义务。
我对你的海誓山盟,有天地为证。
——见证或公证应当选择有资质的律师或公证机关。
我会给你最大的幸福!
——约定不明。不同的主体对“幸福”的具体内涵理解不同;"大"、"小"亦须设定具体标准方具判断可能。
后来你的窗真的开了。我真的太幸福了!
——重大误解。早晨开窗几乎是每天每所住宅必然发生的事情。
我会为你当牛做马,包揽一起家务。
——显失公平,属于可撤消条款。夫妻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当事人应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
当我的鲜血染红了小河,那是我对你爱的证明。
——一方以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合同无效;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如果我背叛了你,我愿意接受任何惩罚,五雷轰顶,千刀万剐。
——这两种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既不符合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也违反基本法理。
爱你的小辣椒,于无眠的雨夜
——真实、准确、合法的姓名签署和明确、具体的时间记载,是要约、承诺行为及各类书证发生法律效力的形式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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