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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2-5-2013 15:51:12|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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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shun2009 发表于 12-5-2013 14:38
哈哈,你的这番话,再加上你以前发的帖子(婆婆买房,手机配套,出租房间),更说明了你是个很精明的商人 ...
感谢你一直以来这么关注我啊。
也感谢你的褒奖,做商人当然求精明,蠢人最好别经商。如果你要说精明的商人很有可能成为奸商,那我只能说这世界上成功的奸商太多了,而你正在不断的把你辛苦赚来的钱奉献给他们。
我所欣慰的是,至少现在我的队友们都和我持同一观念,对于某些吃饱了没事爱管闲事的人觉得很烦。
我的帖子放在这里,没有损害任何人的利益,我们在寻求更多合作伙伴。如果你觉得看不顺眼,请不要再踏足本帖了,省点时间干点你觉得更有意义的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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