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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1-5-2013 18:13:13|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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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包妈妈 发表于 31-5-2013 17:28
呆在新加坡陪读啊。
奶奶最多在新呆60天。
和我之前所了解的一样,DP可以做工算是给我吃了一颗定心丸,只是我这条件可以同时给老婆孩子申请家属准证吗?政府会不会知道我老婆也在新,不给DP而非要让她去陪读?豆妈,能凭经验告诉我这条件将来能过PR吗?我心里真的没谱呢?双SP可能将来会比较有优势,但是老婆为DP的话影响会有多大?因为涉及到缴税,我老婆肯定是要上报的,那政府会不会知道我老婆没去陪读而持DP继续在做工?要知道母亲在新的话奶奶是没办法申请到陪读证的,我快崩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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