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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6-2013 14:46:27|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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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kenlee 于 10-6-2013 15:13 编辑
同情LZ,我也是房东,我家也有这样一个奇葩,还是个陪读妈妈。违约在先,合同是签了一年的,说好要住满半年,押金才可以退的,结果5个月的时候就说要搬走,还拖欠我们水电费。我后来当然是不让她煮饭了。她倒好,用我的电饭锅煮完饭后直接煮汤,锅里那层油啊,我看到就难受。之前天天在家做饭,灶台上面全是油渍,也不见她一个月擦一次。刚住进我家还不到两个月,我家的厨具就接连被她弄坏好几样。刚刷的墙壁,她把墙壁弄的全是那种擦不掉的痕迹,我们又要花时间找人重新刷。后来还来问我要退押金,既然违约了,押金当然是不会给啦。丫的,最后一天搬走时,还理直气壮的说门卡丢了。我们只好去公寓里的office那里,把那张门卡cancel,扣掉了办门卡时候的押金。建议LZ赶快去把门卡cancel了,每个门卡上都是有编号的,office查的出来。把锁换了,换一个不容易配钥匙的锁头。如果你的租客再回到那公寓里,只要是使用那张门卡,门卡一旦cancel,对方就用不了了,假设对方要去公寓里的office询问门卡的事情,office会报警解决。我家公寓就是这样,刚办理了一次,直接报失的。至于所说的要去小额法庭的话,我是觉得没必要了,既浪费时间又浪费精力,而且对方也不一定会出现。
PS:越说越气氛,n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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