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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6-7-2013 08:55:35|来自: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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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德惠
珍珠坊黑店欺诈游客事件,令笔者目瞪口呆,惊愕不已!黑店的横蛮跋扈,狡黠嚣张到什么程度?众目睽睽之下还出手伤人!嚣张行径完全不把法律放在眼里,更难以理解的是:警察竟然“不能”处理这等商业欺诈事件?真有点匪夷所思!
笔者请问:老千瞒天过海骗人钱财,是哪个部门的职责监控?售卖冒牌商品以假乱真欺骗消费大众,又是哪个部门应尽的职责?这些欺骗行为与黑店欺诈手段有什么分别?这些不都是在警察管辖范围之内吗?
怙恶不悛的黑店胆敢无视国家法治,警方仍无恸于衷?
再说警方不直接去解决事端而要这些被公开欺诈的游客,繁文缛节转到其他部门求助,是否推诿己责?再者,游客在新加坡只三天两夜的游程,又怎能耗时费神去到各部门讨回公道?
游客被敲诈事件近年似乎多了起来,为了国家声誉,警察是否应设立特别监管部门,务求尽速找出旅游业的害群之马,一再放纵黑店欺诈游客,终非解决问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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