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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7-2013 23:45:47|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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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后续:
我在微博转发此事并at了@新加坡旅游局官方微博,在很多同胞转发和声讨之后,(可能是迫于压力和声誉受损)@新加坡旅游局官方微博 近日给本人一条留言,内容如下:
新加坡旅游局官方微博: Dear你好,小新已经关注到了你发布的中国游客在新加坡购物受骗的微博贴,我们非常重视这个事情,并已提交相关部门核查处理。我们希望每个前往新加坡的游客都有一个愉快的旅行体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些更具体的相关信息,能否给我们提供一个你的联络邮箱,方便进一步沟通?谢谢[呵呵]
但是因为我不是当事人,所以在google上搜索了一下,发现该文最先出自联合早报7月8号的一篇文章,署名是"杜晓娟"。并且7月18号同样是联合早报刊登了一篇新加坡消协对此事的回复,全文如下:
http://202.27.28.10/forum/views/talk/story20130718-229614
答复 将协助游客追究事件
2013年07月18日
谨答复《联合早报·交流站》于7月8日刊登的杜晓娟读者投函《珍珠坊黑店欺诈游客》:
新加坡旅游局和消费者协会了解杜读者的失望,对她的不愉快旅游经验也感到很遗憾。我们已通过杜读者在本地的代表同她联系。调查工作还在进行中,我们将协助她追究这起事件。
旅游局和消费者协会有既定程序来处理游客的投诉。不过,在这起事件中可能出现了沟通的问题。
旅游局非常认真看待零售商屡劝不听,破坏新加坡旅游胜地美誉的行为。为了打击这些零售商,旅游局和消费者协会在“黑名单”(Shopper Alert List)等计划上紧密合作。计划由消费者协会推动,并得到旅游局和森林广场管理层的支持。“黑名单”凸出了被多次投诉的商家,以便顾客提高警觉。
这项计划将持续下去。我们希望消费者确保自己不会成为无良商家的受害者,不论是在新加坡或海外。
新加坡旅游局
才能提升与创新发展署
及旅客咨询与反馈署执行署长
John Conceicao
消费者协会
主席
林谋泉
但是本人认为仅仅是消协的表态可能仅仅能挽回”林晓娟“本人的财物损失,很难从根本杜绝这种其实已经有诈骗犯罪性质的恶劣行径。于是本人回复了 @新加坡旅游局官方微博,如下:
您好。很高兴得到您的回复。此次事件我并不是当事人,内容来源自当事人最初发表在2013年7月8日的联合早报交流站署名"杜晓娟"的一篇文章。联合早报亦在7月18日刊登了新加坡消费者协会对于杜晓娟的回复,表示会协助游客追究这件事。但我本人认为一而再再而三有游客在森林、幸运大厦、珍珠坊受骗,表明目前的保护消费者权益措施做的还不够。希望贵局能协同新加坡警署、消协一同处理好此类事件,因为这不再是简单的商业纠纷,而是有预谋的商业诈骗犯罪事件!虽然我不是当事人,但很愿意尽己所能为保护同胞利益、维护新加坡声誉出力,若有任何问题,欢迎联系在下,故此呈上本人的邮箱:*** 。谢谢贵局的理解和合作!
希望这件事最终能有妥善处理。并且森林、幸运大厦和珍珠坊等地的不法商家能从根本上被取缔,还旅客消费者一个公道、还本地商界清净、还新加坡应有的声誉。也希望狮城能有更多的华人参与进为保护同胞利益、维护新加坡声誉出一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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