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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8-2013 15:43:22|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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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里我的收入比较高,太太的比较低,我们全家是公民,除了太太是DPR,今年去延期岳母的LTSVP也竟然被拒了,担保人是我,后来去申诉,要求交太太的收入证明,就交了,后来来了封信,批了,但条件是交2000元押金,另外保证岳母不会出去工作,保证在我第三个小孩满3岁时(也就是大概2年半后),不可以再要求延期,必须回国。
NND,我岳母在这里5年了,从没交过什么押金,变公民了,反而条件更苛刻了,又要交押金,又要写保证书,看看很多PR,都一批就是5年,还父母2个都批,真是郁闷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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