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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8-2013 10:11:02|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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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健康快乐和睦 于 30-8-2013 10:22 编辑
其实我一直没有听官方正式说过所谓的DPR,这个词是本论坛的同学创造出来的。
我也来详细分享一下我今年帮父母申请到LSVT的条件吧:国内本科,毕业大学受新加坡政府承认,十来年前自己拿EP来新工作,之后在辞职换工作期间结婚了,刚好那时先生申请PR,就一起递交的,如果真有DPR,我就是这样被DPR的,之后一直工作,工作稳定,先生的父母有LSVT,两个孩子,都过三岁了,家有女佣多年,我今年给父母申请,父母国内退休,我的年收入10-15万之间,(在我这个年龄30-35,算是中等或许还偏下吧),先生的收入比我高,不过好像没有要先生的资料,只有网申时填了一下月薪,申请时非常惶恐,估计戏不大,最后父母的都批了,不过只有三年。希望能给大家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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