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我是非常佩服她敢想,也非常具有实际行动的能力。 她的打算是: 换OWNERSHIP以后,用公民的身份买个公寓出租,继续住HDB。然后继续累计财富,卖了HDB,再用老公名字买一个公寓自住,和单纯组屋换公寓还是有区别吧。当然这种财富累积过程也只适合普通人,本身赚钱能力强的人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1. 这个换OWNERSHIP其实和孩子无关,本来每家住HDB的孩子都是OCCUPIER. 2. 割名和换OWNERSHIP不一样,居然没有发生费用! “不管是PR还是公民留下做co-owner,因为房产转移是在family member之间,并且夫妻中留下的一方已经是co-owner,都可以去申请和享受IRAS的 stamp duty remission,也就是组屋转名一分钱的税都不用交!!不相信的自己打电话去IRAS问。本来还有个10块钱的费用,今天IRAS的officer跟我说这个政府已经吸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