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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013 01:34:31|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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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当然知道。
我专业就是做破产清盘的。
破产保护是美国那边的用法。新加坡没有破产保护的用法。不过基本道理是一样。
新加坡法律上,企业破产不采用“破产bankcruptcy”的用词,采用的是“清盘(liquidation或者winding up)”。个人破产才采用“破产bankcruptcy”的用词。
在提到企业破产(法律上应该是清盘)时,所指的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
新加坡税务的做法,独资公司或普通合伙公不算入企业(company),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独资公司或普通合伙公司,虽然号称是公司,但交的税是计入个人所得税。
类似地,法律上在处理破产时,独资公司或普通合伙公司,不算入企业,没有所谓的企业破产的说法。独资公司或普通合伙公司出现 债务,责任直接由owner承担。owner无法支付,就是个人破产。
最常见的误解,就是很多人以为老板可以轻易通过申请公司清盘脱身,而不需要负责任。事实上,如果老板在经营企业的过程本身有违法,公司清盘并不能脱罪。相反,很多老板的犯罪行为,就是企业清盘后被揭发出来。新加坡2005年就有个有名的案子,一个上市公司清盘后,老板被判坐牢多年。
破产清盘法令,保护的是合法经营但经营不善而企业倒闭的老板。而不是违法诈骗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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