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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9-11-2013 16:11:13|来自: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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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联合早报》:无良老板不发薪酬客工茫然求助
2013年11月19日 刘士春
我是中国籍客工,从2010年11月份开始,即在本地一家公司担任煤气搬运工。这三年来我没日没夜地辛苦干活,直到最近才发现雇主此举可能有违雇佣法令,并没有合法合理地支付我应得的薪酬。
我每天的工作时间为早上6时至晚上9时30分,长达15.5小时。由于公司每天的正常工作时间是12个小时,所以只有3.5小时算是加班(加班费每小时3元)。
此外,公司也规定我每月只能休息两天。三年前来工作时,由于相信新加坡是一个法制国家,有着良好的信誉,所以以为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日都是合法的,就傻傻地拼命做工,每天除了工作就只能是匆匆忙忙地抓紧时间睡觉,连农历新年和所有的节假日都没有休息。之所以如此拼命,就是想多赚一点钱,早日偿还来新加坡前向亲友借贷的4万2000人民币(约8595新元)。这笔钱是用来支付给劳务代理的中介费。
由于长时间超负荷工作,身体健康已经出了一些问题,好几次在工作中有头痛,眩晕体力不支的问题发生。因为我又要驾车,又要送货,真的很怕有时在驾车的时候发生意外,每天都是身心疲惫的,甚至连睡觉都不够,所以想提前结束工作。就在这时,我才得知新加坡的雇佣法令规定一天的法定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或者每周不超过44小时。也就是说,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有违法之嫌,于是想讨回自己应得的部分。可是,当我向公司提出辞职的想法时,公司次日就取消了我的工作准证,而且我的押金(每月50元,一共11个月,共550元),还有薪水尚未结算,就让我马上离开新加坡。
我持有的是S PASS准证,公司每个月给我们做的工资表是每月2010元,但实际工资只是950元,外加杂项每月实际所得为1050元,剩余的要求我每月以现金退还公司。说心里话,我并不知道在新加坡的工作准证是有区别的,因为在我眼里就是一个工作的身份而已。最近,我才知道自己的准证是有学历要求的,其实我只是读了九年书的农民工,只知道要用自己的汗水和勤劳去工作而已,这些都是劳务中介一手操办,我一无所知。
无奈之下,我去人力部投诉,人力部通知公司负责人于11月14日下午2时30分到人力部说明问题,公司竟然置之不理。我再向人力部陈情,答复是12月2日再去人力部了解情况。但是,我的准证已经取消,现在无法工作,也就没有了收入来源,加上经济能力有限,头又很痛,想快点拿到我应得的薪水和加班费。
我在新加坡每天勤劳工作,三年来只有一次生病去看医生,大概花费了60元,公司给我报销了;又有一次,我的胸很痛,就去拍了X光,花费了200多元,公司把收据拿走,只给我报销了30元。可能由于长时间的工作和劳累,我的头顶长了一个瘤,新加坡看病太贵了,所以我不舒服也没有去看医生,只是想尽快有个结果,尽早回国去看医生确诊。
我虽然只是一个在社会底层挣扎求生的普通客工,但应该也有自己的劳工权益,希望政府能重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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