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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2-11-2013 10:51:10|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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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资方的惩罚其实已经很严了:虚报员工薪水的刑罚为罚款最多1万5000元,或坐牢最长12个月
(新加坡27日讯)劳务仲介因在为外籍员工申请S准证时虚报薪金,被判入狱4个星期,相信是新加坡第一个因此入狱的劳务仲介。
遭定罪的劳务仲介是拉曼克里斯南(43岁),新加坡永久居民,案发时受雇于Islets Solutions私人有限公司。
他是在2009年2月至2010年9月期间,4次教唆客户公司虚报外籍雇员的薪金数额蒙骗人力部,以顺利为4名客工申请S准证(S Pass)。
拉曼克里斯南在为一家装修建筑公司充当仲介时,唆使对方报大员工薪金,数额介于1千800元至2千元。过后由他准备和提交申请表格给有关当局,不仅如此,他也捏造工资单来掩饰自己的罪行,企图躲避当局追查。
另有两名雇主同样因为虚报薪金和其他罪名被定罪。独资经营Pedal Works的被告王爱玉(59岁)共面对五项控状。
除了虚报S准证员工的薪金外,她也非法向两名工人个别收取550元和590元保证金,以避免她们“跑路”。
另外两项控状则指她以现金支付两名员工的薪水,这么做违反了人力部在签发S准证时的规定。规定要求雇主必须以财路(GIRO)支付员工薪水。王爱玉在本月22日认罪后遭罚款1万5000元。
第二名触犯人力部条例的雇主则是World Track Agencies Pte Ltd董事陈丰祥(55岁),他被罚款1万9500元。 他在2009年三次虚报外籍员工薪金,三名工人实际薪水介于1080元至1200元,但他虚报为1800元以符合S准证的申请条件。另外三项罪名指他没有以财路支付那三名员工的薪水。
根据雇用外来人力法令,虚报员工薪水的刑罚为罚款最多1万5000元,或坐牢最长12个月,或两者兼施。 人力部提供的数据显示,去年共有78名雇主因在为员工申请准证时造假而被定罪。还有四个人及一家公司因收取回扣受罚,一旦被发现收取回扣,公司往后都不得聘请外籍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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