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家大孩子在新加坡出生(当时父母都是中国护照,新加坡永久居民),之后他申请到了中国护照。 2012年:孩子母亲和大孩子一起申请新加坡公民获批。(母亲剪掉中国护照;大孩子保留中国护照,但加盖了新加坡的ROE章) 2012年:之后,我的第二个孩子在新加坡出生,拿了新加坡国籍和护照。 问题,假如二十年后我和妻子依然是一个中国公民(有中国护照、户口)一个新加坡公民: 1,大孩子应该在2012年“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了。成人后还可以“比较容易”的恢复中国国籍吗? 2,二孩子从没有拿过中国国籍,将来成人后还可以申请中国国籍吗? 看了不少文章,不明所以,再来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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