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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013 14:58:54|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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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个问题挺有意思的。破旧国籍法过时了,实行起来也有问题。比如姚女儿那个事儿就是明证,是有通融方法的
这个放弃的特殊情况,真有高人。把个破旧国籍法给玩得一点漏洞没有:
1,加入其他国家国籍则中国国籍自动丧失(因此,不可能给你换发护照了)
2,1中有自愿字眼,小孩是否自愿是不成立的,这个漏洞肿么办?(避讳,不争论,反正丧失了)
3,小孩成人后(新加坡是21岁,与新加坡成人年龄对应),可以“自愿”恢复(是恢复,你原来丧失了;你要想自愿,现在自愿恢复。圆滑的一痞)
高明啊。还是有高人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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