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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ybeyond

[SC] 前线报道----入外籍的国人或许得去注销户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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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014 22:32:00|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mybeyond 于 5-1-2014 22:36 编辑

学习007的严谨,楼主我把标题及相关内容改一改哈。
下午从威海再次入境,无需提供中文姓名,很快顺利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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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014 22:40:07|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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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1-2014 22:47:49|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fsonic 发表于 5-1-2014 22:40
我也随便在网上帮你搜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华侨或外国公民继承在中国境内的房 ...

看了半天。这才是权威答案。
何必纠结那么多呢?该是你的就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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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4 00:24:5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lansejiayuan007 发表于 5-1-2014 22:45
父母留给子女房子的,现在就更普遍了
如果有这个,而且父母又不便在健在的时候就把房产转让的,那么证明就 ...

就这个问题可以参考一下:



  周群(化名)的父亲数十年前移民美国,在美国生下周群兄妹三人,两代人均是美国籍。但周父和周群的生活圈子大多在中国,包括工作、投资等。
  如今,周父年事已高,希望把中国的几处房产过户到周群名下,但对于外国人在中国的房产有哪些方式可以继承,需要履行哪些手续,他并不清楚。
  周群父子的情况颇具代表性。移民后,在国内房产继承选择和程序上,要比中国籍人士复杂了不少。
  遗嘱或法定继承免税
  在北京,一套普通的住宅价值上百万,更高档一些的别墅不乏千万。周父想将一套别墅过户到周群名下,转让房屋有生前赠与、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根据法定关系进行的继承)、遗赠(通过遗嘱将财产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房屋买卖等多种方式,如何选择让他犯了难。
  “几种方式的区别之一在于缴纳税金的不同,法律关系也不同。”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芳说,按中国法律,房屋转让涉及四种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和营业税。“生前赠予四种税都要缴纳。但如果赠与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被赠与者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契税税率为3%-5%,印花税和营业税的税率分别为3%和5%左右。
  而通过遗嘱或没有遗嘱情况下的法定继承,没有契税、印花税和营业税,继承人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套千万别墅的海外继承路径
  如果非法定继承人通过遗赠的方式继承房产,需要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免征营业税和受遗赠人的个人所得税;如果通过房屋买卖的方式,则需要缴纳全部税种。
  就周群父子情况看,属于直系亲属,如果采用遗嘱或法定继承方式,可免除中国境内的所有相关缴税;通过生前赠与,则需缴纳印花税和契税;如果通过房屋买卖方式,四种税都要缴。
  复杂的亲子关系认定
  选择似乎很容易,但陷阱也不少。
  首先是这一规定是否适用于外国人。“我们咨询了房屋买卖部门,回复是这一规定不受国籍限制。”周群说。即只要是在中国境内的房屋,购买者无论是什么国籍,如果是上述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的关系,均可以享受免税。
  但接下来,周群父子如何证明自己的关系却成了难事。“国外没有户籍制度。”一名已移民至加拿大的中国人说,他继承国内父母的房产时,是通过公证方式办理的。
  “有三种方案。”王芳说。第一种是双方都回美国,用相关资料进行公证和翻译;第二种是在国内进行亲子关系确认诉讼;第三种是在国内进行亲子鉴定后公证。“从费用和操作性方面,我们建议进行亲子鉴定。在医院鉴定获证明后,再去公证处公证。”她说。
  证明亲属关系的存在,是国籍变化人士继承财产的重点。记者了解到的多起案例中,纠纷均由此而起。在国内,户口本可证明亲属关系,但转换国籍后,户口被注销,有时无据可查。一则案例中,父母已去世,多位子女留在国内,但一位女儿嫁到国外,国籍改变,房产分割官司已打了两年。
  如果双方是配偶,则无法通过亲子鉴定证明关系。王芳建议,可在双方在世时及时进行亲属关系公证。
  生前赠予防纠纷
  除了考虑税率以外,周群和父亲还需要考虑继承方式是否会引起纠纷。
  周群还有两个妹妹,但父亲只打算把房产过户给周群。“这种情况,我们不建议通过遗嘱的方式继承,而建议用生前赠予。”王芳说。
  她解释,如果通过遗嘱继承,除遗嘱外,还有遗嘱公证和法定继承人公证两个步骤。“法定继承人公证,就是在被继承人周父去世后,周群兄妹三人等所有法定继承人都要到公证处,表明自己对遗嘱是否有异议。如果有异议,则遗嘱不能执行。”
  换言之,如果父母对财产的分配不是非常公平,则更加推荐生前赠予,或提前和所有的法定继承人交代遗嘱的内容,取得共识,以免身后发生财产争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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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4 09:14:51|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要来说一句了。据我上海的双国际朋友说,全国北京上海的户口查得最严,因为这两个城市太多双国籍的人了。小地方来的人安了,目前还没听说怎么查。还好,从来没直接飞上海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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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4 09:14:59|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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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4 09:25:45|来自:新加坡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139的分享。超实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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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4 09:29:1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杯酒传神 发表于 6-1-2014 00:24
就这个问题可以参考一下:

赞!其实可以很简单。根本不用那位浅规则地证明自己。
1000万,肯定先办了遗嘱等等,律师过手,还要证明什么?我王老吉,让美国人吉米旺继承我的某部分遗产不就拉倒了。还要证明什么父子?赠给谁别人也管不着吧。
倒是,如果有几个孩子的,特别是有小二小三的大户人家,那人家自己家里就会先炒翻天,还等你证明什么?所以,不怕规则,就怕浅规则:自己家里吵。见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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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4 09:42:32|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mybeyond 发表于 5-1-2014 22:32
学习007的严谨,楼主我把标题及相关内容改一改哈。
下午从威海再次入境,无需提供中文姓名,很快顺利入境。 ...

谢谢。
感谢从善如流。其实联网什么的老早有了,至于销户什么的,应该,但如果造成人们不能按时离境,一般不会这样做。其实理论上讲,入了外国籍,户口已经作废。如果你查出来,直接销就是了。户口冻结了,大家省事儿,只要不用去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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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1-2014 09:55:46|来自:新加坡 | 显示全部楼层
lansejiayuan007 发表于 5-1-2014 22:07
链接改过了
就是我下面说的那3个程序

你这个其实还是囿于对认证的。。。
所有拿到中国用的,都要经过“认证”。这跟证明是本人没有任何关系,而是,外交手续。
这个认证,其实在本版就有--> [其他] 如何办理大使馆对出生情况的认证 ]、置顶热点问题有。
这个认证,对等的,中国那边的公证也要认证(法律上),但新加坡这边对此无要求(真实原因应该是新加坡根本不需要公证、他们需要的只是一个翻译件而已)。这个在置顶热点问题也有阐述。
总之,过程当然会麻烦,但并不是你担心的证明不了自己之类的。杞人忧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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