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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一朋友电话聊天后得知他的近况。
朋友09年前后就和前妻谈好要离婚,但新政府不让你马上离,非要弄个3年多,申请离婚前必须要分居两年以上。还真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哪个国家可以这样的?
他们住的HDB是他前妻付CPF朋友付现金,两人都希望要拿房子,但将来如何判不知道。前妻是本地人,还有其他地方可以住,朋友就在等待的两年中一个人住在HDB中。前妻认定房子会归自己也逼着他尽快找自己的地方住,而且朋友一直想买自己的屋子,房价一天比一天高,其实新加坡房价起主要拜托马先生的功劳,因为转售HDB的估价那段时期几乎是月月提升,朋友干着急没办法。
终于在两年后通过律师提出了离婚申请,律师告诉朋友急的话马上就可以买房子,不会再受离婚判决的影响。由于资金有限,朋友就以单身公民身份分期付款买了一套40多年屋龄的3房组屋。后来法院判之前的屋子给前妻,朋友得到一些现金。朋友也终于幸运的在法院判决前拿到自己的房屋钥匙。
那时朋友早有自己的新对象,但离不了婚就不能结婚。终于等了3年左右朋友又结婚了,但这时政府的政策和09年那时完全不同了,结婚后朋友为妻子申请PR,马上遭拒。朋友一心想买BTO新屋,妻子拿不到PR就不能申请。后来朋友妻子怀孕了,有了孩子再加上父母常常过来住,3房肯定不够住,房价还是一直在升,家人讨论后决定帮忙凑钱交首期买了一套4房公寓,那时正好是房价的顶。
前不久我朋友双喜临门,朋友想再要第二个小孩,这次他们有了双胞胎,当然是喜事,另外他老婆的PR终于批下来了。朋友的第一反应就是要申请BTO的5房,朋友从来不想折腾房子,只想一次把适合全家人的房子搞定。可这个时候政府的政策又不同了。要申请新屋,朋友必须在申请前30个月前就把所有现有的房子都卖掉,现在买房卖房都要交税,HDB赚一点点,公寓赔钱,再加上税总体赔钱,该离婚时不允许离,该买房时不让买,需要卖时卖不了,把房价推这么高是我朋友这样的工薪族的过错吗?
从申请BTO到拿到屋子还不知多久,公寓的价格太高,朋友将来有3个孩子还要赡养父母,当然不能长期背负那公寓的负担。但在这好几年当中,要把所有的房子都卖了,还不知道何时能申请得到政府的新屋。那这一家好几口人要怎么生活,常年租房子?搬来搬去?如果不是无奈,朋友即不会买3房HDB也不会买4房公寓,都是政策的限制造成的。现在怎么办?新房根本申请不了,这么多人勉强挤在4房公寓里,还要负担月供,hdb现在还不能出租,即使将来出租也一大堆的限制,租金当然还不了本身加公寓的贷款,HDB虽然政府有资助,但你买了就是买了,现在感觉HDB根本不是自己的房子。利率将来可以上升,朋友一个人的工资怎么能撑起多个人的家庭开销加房屋贷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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