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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6-2014 20:36:14|来自: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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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好几个恐怕是得了斯德哥尔摩症,被不合理的公司压迫了反而觉得这就是正常的。谁告诉你们这边的公司都是要加班的?谁又告诉你们没拿到身份就容易被压迫?一个公司里面要加班也是看岗位而不是看有没有pr/sc,当然你要说wp级别的就没办法了。
另外道德不道德的问题,我觉得没啥,试用期不满意双方都可以随时终止合同,何况在offer阶段。
至于前老板会投诉取消后面的ep,那就是彻底的胡扯了,这要是真的,那谁还能跳槽?
当然,想三周搞定另外一个,似乎有点难度,可以试试,但是做好骑驴找马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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