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142 个

孔雀毛 LV4

发表于 7-7-2014 15:53:32 | 显示全部楼层

good99 发表于 7-7-2014 15:43
没错。你喜欢这么叫没问题,如果你需要区别的话。这个比那个信用卡的破例子好多了
...

不要乱扯, 是你编出来的. 不要随便乱扣帽子.

毛小头 LV5

发表于 7-7-2014 15:5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成年人如果弄虚作假申请到的SC同样有可能被吊销,而by birth的SC就没有这种情况,所以前者应该被叫做不完全SC,后者叫铁帽子SC?

孔雀毛 LV4

发表于 7-7-2014 15:57: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问题和收到PR邀请信没有去申请一个道理,相反的.  没有义务就没有责任. 并不是所谓的放弃.
新加坡人这个问题上ZF是认定了, 才有后面的所谓放弃. 是没有准的说法的. 法律上承认你的小孩是新加坡人, 但没有区分啊.
所以是瞎扯.

good99 LV7

发表于 7-7-2014 15:58:26 | 显示全部楼层

by  birth = tiemaozi
great! I fully agree

懂球弟 LV2

发表于 7-7-2014 16:06:33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都在脑筋急转弯,那我也来转一个。据我所知,有反对党人被取消公民权,那么就是说by birth的也不代表是铁的,那是不是还要再分一类?

good99 LV7

发表于 7-7-2014 16: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就再分。只要有意义,一点问题都没有。

DPR不就是这样叫的嘛。二代,二代dpr,父母dpr,等等。

good99 LV7

发表于 7-7-2014 16: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孔雀毛 发表于 7-7-2014 15:52
那些放弃的或是没有宣誓的, 自然就不是新加坡人了, 但是前提是已经获得了新加坡人的资格. 没有获得哪里来 ...

那新加坡咋给小孩双重国籍呢?为什么跟大人不一样?

获得了又怎样?那是有条件的获得,跟父母就是不一样。

孔雀毛 LV4

发表于 7-7-2014 16: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结一下:

还有一种, 以前是新加坡人, 后来放弃了, 有再取得国籍的, 叫前新加坡人.
成年人第一次申请的, 叫后新加坡人.
本地新加坡人的小孩叫铁帽子新加坡人.
单独第一次申请的, 叫后独新加坡人,
全家第一次申请的, 叫后全新加坡人,

Many more to come……….

good99 LV7

发表于 7-7-2014 16: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给差别,太多了:父母能给16岁的小孩申请国籍,小孩可以给父母申请吗?

孔雀毛 LV4

发表于 7-7-2014 16: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good99 发表于 7-7-2014 16:14
那新加坡咋给小孩双重国籍呢?为什么跟大人不一样?

获得了又怎样?那是有条件的获得,跟父母就是不一样 ...

哪里明文规定可以给双重国籍了? 中国的国籍不只是护照吧, 你有户口吗? 新加坡能给你中国户口吗?
给护照盖个印不表示你有双重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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